省财政厅及时拨付600万元支持做好汛期抗灾救灾工作

20.08.2018  09:24
              入汛以来,全省强降雨天气持续时间长、累计雨量大,致使多地出现洪涝灾害,特别是近期强降雨造成海东市民和县、化隆县、循化县多个乡、镇、村大面积受灾,农作物、房屋、桥梁、道路、水渠等基础设施受到灾害,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               为帮助受灾地区做好救灾工作,省财政厅立足于防汛、抢险、救灾的紧急目标,迅速行动,针对灾情积极主动调整支出结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及时拨付海东市受灾地区自然灾害补助资金600万元,支持海东市受灾严重地区做好受灾群众过渡性生活救助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干净水喝、有饭吃、有衣穿、有安全住所。下一步,省财政厅将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密切会同民政等有关部门,及时关注灾情变化,支持做好受灾地区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确保受灾群众生活稳定、受灾地区社会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