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启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在全国选择100个试点县,力争3年培育10万名新型职业农民

15.01.2016  14:26

      12月14日,农业部在安徽省蚌埠市启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力争在3年内,选择100个试点县,每个县根据农业产业分布选择2~3个主导产业,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0万人。农业部副部长张桃林出席活动并指出,随着农村劳动力持续向外转移,农业发展面临新挑战,未来“谁来种地”、“怎样种地”,成为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重大问题。今年中央1号文件首次提出要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这是中央在“三农”领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行动指南,更是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重大制度创新。

  张桃林强调,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需要从环境、制度、政策等层面引导和扶持。首先要构建教育培训制度。近期职业农民培育的重点对象是种养大户、合作组织带头人,各地应在教育培训机制、教育培训方式、教育培训内容、教材建设、师资遴选等方面系统设计,形成优势互补,技术、师资、条件和能力相配套的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格局,协同开展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其次要加强认定管理。各地农业行政部门要负责组织开展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工作,保证认定管理的权威性和连续性。最后要制定扶持政策。一是土地流转,在自愿基础上,创新土地流转机制,鼓励成片土地向新型职业农民流转。二是生产扶持,在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基础上,将新增的农业补贴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三是金融信贷,持续增加农村信贷投入,建立担保基金,解决新型职业农民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融资困难。四是农业保险,扩大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农业保险险种和覆盖面,给予政策优惠。五是社会保障,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参加社会保险比例,提高公共服务标准等。

  会议期间,张桃林与蚌埠市种养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就如何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等听取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