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项目手续不全 5.67万户居民拿不上房产证

26.12.2014  16:58
核心提示:   居住多年,至今还未办理房产证,这让很多购买了商品房的住户非常闹心。近年来,由于部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续不全,导致一些购房户入住多年而无法办理房屋房产证,损害了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也为他们带来了诸多

   居住多年,至今还未办理房产证,这让很多购买了商品房的住户非常闹心。近年来,由于部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续不全,导致一些购房户入住多年而无法办理房屋房产证,损害了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也为他们带来了诸多不便。据统计,目前为止,西宁市5.67万户居民,因房地产开发项目手续不全,没有办理房产证。

  据了解,2005年至2010年,西宁市批准预售的商品房项目有471个,面积约为1560万平方米。截止到今年6月底,未办理房产证的项目面积约为770万平方米,占总面积的50%,涉及住户5.67万户。其中房屋入住3年以上未办理房产证的涉及住户2.34万户,5年以上未办理房产证的涉及住户3.33万户。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房屋建成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首先要向房屋登记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并提交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等资料,购房人可凭购房合同、发票等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个人房产证。

  据悉,市民最关心的个人房产证迟迟办理不了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

  ●开发企业不能提供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在实际工作中有些项目未按照规划许可的内容建造房屋:如超规划面积、超高度建设、按城市规划要求应拆除的旧房屋未拆除等,导致建筑规划许可证副本换正本时间较长或无法更换。

  ●开发企业不能提供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开发企业与施工方有债务纠纷、拒不提供施工资料,使开发企业无法及时办理房屋竣工验收备案,也是较为突出的问题。

  ●开发企业欠税,不能及时为购房人出具不动产销售发票,也不能办理房产证。西宁市目前实行“房产税收一体化”,购房人办理个人房产证不仅需要购房合同、而且还需要不动产销售发票。即便购房人全额付清了房款,没有购房发票也是不能办理房产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