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川大地上的百姓法官

17.11.2016  12:05

  青海新闻网讯  “只要是百姓需要,我就第一时间赶到!”说这话的人叫冶振英,是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川口镇的一名人民调解员。

  冶振英头戴小白帽,身板高大硬朗。初见时,他正忙着整理最近的学习笔记。“把案例和法律条文结合起来学得更扎实,为老百姓调解矛盾才有理有据!”他笑着说。

  其实,冶振英的故事,还得从十一年前说起。

  2005年,在川口镇南庄子村担任党支部书记的冶振英被聘为川口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首席调解员。作为民和县政府所在地,川口镇居住着汉、回、土、藏等14个民族,驻地行政事业单位100多个,中小学校20所,各类寺院41座,企业140多家,历来是矛盾纠纷多发地。

  2005年,民和县开发川垣新区,但项目的建设却遇到了土地征用的难题。“当时要占用川口镇红卫村67户村民的一百多亩土地,但有些群众的思想工作没做好,项目迟迟动不了工。”面对这样的局面,新官上任的冶振英主动请缨,把群众召集到一起,做起了大家的思想工作。

  “当了几年村里的书记,我知道和老百姓打交道就得将心比心。一到村上,我就先和他们拉起了家常,问问他们真实想法。其实,大家最关心的问题就是以后怎么办,而我需要做的,就是把政策给他们讲到位,给大家伙吃颗定心丸!”回忆起当年的情节,冶振英记忆犹新。

  就这样,从早晨10点钟开始到下午5点多钟,冶振英终于把政府的“心思”给群众讲透了。第二天,几个明白人带头量地,不到一个星期,地征了,钱发了,矛盾没有了。

  作为“半路出家”的调解员,这十多年来,冶振英先后自学了《合同法》、《土地法》、《婚姻法》等法律,以及关于人民调解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随着理论知识的逐渐丰富,他的业务能力也有了新的提高,上任之初的“门外汉”渐渐成为老百姓最信任的人。

  “你把冶书记喊来评评理。”2013年年初,在汉族老板李全有的矿山打工的一位回族青年因使用炸药不当,不慎被飞来的石块砸伤致死,死者家属认为应按工伤论处,要求厂方赔偿50万元。可是,企业经营不景气,一直亏损,再者死者是由于过失造成死亡,李全有对死者家属提出的赔偿不认可,双方僵持不下。

  为避免矛盾激化,得知情况后的冶振英立即联合川口镇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赶到现场调解。根据工伤赔偿标准确定赔偿金额为42万元,但考虑矿山效益不景气,他开始对死者家属做工作,最后调解为39万元,并分期付清。从此之后,只要提起他,李全有总会竖起大拇指说一声“冶书记,真公道!”如今,调节矛盾这件事情对于冶振英来说,早已不再陌生。从担任调解员到现在,他参与调解2000余起民事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9%,并且没有“回头案”。

  面对“全国优秀调解员”、 “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等荣誉,冶振英说,他最大的心愿就是当好这个多民族地区的“百姓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