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源保护治理中迎来新生

09.05.2014  07:45
        为了拯救三江源生态环境,青海做出了巨大贡献和牺牲,如何让生态保护活动得到应有的补偿,让三江源地区在保护与发展中寻找到平衡点,一直以来,国内外一些专家学者,甚至官员都将解决的目光投向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
        “生态补偿机制的意义非凡,这将让三江源生态保护不再是被动保护,而是一项有收益的保护。”有关专家如是评价生态补偿机制。基于此,国家有关部门和我省一直在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随着国家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生态公益林等补偿金政策的实施,我省为生态移民发放困难补助和燃料补助等,三江源地区生态补偿机制已初步建立。但机制还需完善,青海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实验区总体方案中,我们看到了生态补偿机制的“春天”即将来临。未来,三江源重点保护和提供的,如水资源等生态产品,将以“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对三江源地区生态实现以“补血”促“造血”,让三江源区的牧民不再“守着富矿过穷日子”。
        探索:
        保护与发展中寻求平衡
        在一次采访中,省三江源办公室专职副主任李晓南曾告诉记者,在他心目中,三江源是博大的,不仅因为其面积大,更因为她有着博大的胸怀,每年平均506亿立方米的产水量,分别占三条河流多年平均径流量的2%、38%和15%,哺育了我国一半以上的人口,维系着整个流域的水环境安全。它的质量之优,能达到Ⅱ级标准,是长江、黄河、澜沧江整个河流健康核心基础。
        为了保证中下游水质的安全,三江源区放弃了自身产业的发展优势和财政收入,关闭了许多电站和水泥厂。如我省取消了黄河源区已经规划好的多座电站。一批批移民群众自愿离开世代放牧为主的大草原。李晓南曾说,这场生态保护之战,也是一场人民共同参与的保护之战,是很多移民群众的离开,实施禁牧、休牧与轮牧,以草定畜,减缓了人类活动对自然生态系统的干扰,使原本脆弱并已失衡的生态系统逐步得以恢复和重建。
        为了三江源更美好的明天,省政府、参与三江源生态保护工程的专家们深感三江源保护建设是一项具有长期性、艰巨性、综合性和复杂性的系统工程,资金上仅靠政府的力量远远不够,在国家大力支持和我省的努力下,三江源地区通过退耕还林还草补助、公益林补贴、限采和禁伐森林补助等方式,已完成了生态补偿机制的探索,但这种补偿还只是短期性、低层次、救济型的补偿。为了建立以国家为主,统筹中下游收益地区以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生态补偿长效机制,早在2010年,省政府就已经分别向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上报了《青海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试验总体方案》和《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总体实施方案》,努力在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开展草原和森林碳汇交易等补偿机制中,让被动保护化为有收益的主动保护。
        升级:
        三江源又嗅到春天气息
        青海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中提出,要将探索建立以国家为主,规范长效的生态补偿机制,制定和完善生态补偿政策法规,统筹解决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农牧民生产生活、基本公共服务、基层政权运转、农牧民创业等问题。这让三江源生态保护又嗅到了“春天”的气息,三江源将在治理中迎来“新生”。
        【未来再升级】
          ●加大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投入力度。建立以国家投入为主、与试验区建设目标相适应的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资源渠道,切实增加投入。完善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湿)、封山(沙)育林(草)补助政策。将共和、贵南、玛多三县纳入全国重点沙区县范围。
        ●建立规范长效的生态补偿机制。在试验区进一步落实国家生态补偿相关政策,国家生态补偿相关专项资金要向试验区倾斜,扩大生态补偿范围,逐步提高补偿标准。
        ●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养老、教育、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支持。
        ●建立保护建设区域与受益区域的协作联动机制。开展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理论和方法研究,制定流域生态补偿调控政策,探索中下游受益地区对三江源生态保护建设的补偿办法,逐步形成流域协作联动机制。
        见证:
        倾力构建生态补偿机制
        【国家倾心支持】从2000年开始,国家先后实施了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生态公益林保护、森林资源保护等生态保护项目,相应实施了退耕还林还草政策、退牧还草政策、生态公益林补偿金政策、天然林资源保护补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等补偿(助)政策。2005年启动实施一期工程后,对生态移民又给予了住房、畜棚和搬迁补助等,中央财政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不断加大。
        【地方扎实足迹】为妥善解决三江源地区生态保护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之间存在的矛盾,我省以省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探索建立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和《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试行办法》,标志着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的正式建立。
        足迹一:2011年,结合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省财政统筹安排资金25亿元,会同省教育厅、农牧厅、环保厅等部门启动实施了“1+9+3”教育经费保障补偿、异地办学奖补、农牧民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草畜平衡补偿、牧民生产资料补贴、扶持农牧民后续产业发展和农牧民基本生活燃料费补助等7项政策,并将异地办学奖补政策由三江源地区扩大到全省藏区。上述政策的实施,共有22.4万名学生和3.9万名农牧民群众受益。
        足迹二:2012年,省财政厅积极配合省级相关部门出台实施了生态环境监测评估、草原生态管护机制两项补偿政策,下达资金1.4亿元,主要对各地开展对植被覆盖率、河流水质、空气质量等指标进行监测与评估工作给予必要的设备购置经费,同时从农牧民群众中招募近万名生态管护员进行草场日常管护。这两项补偿机制的建立和实施,使青海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监测和草原日常管护工作步入常态化、规范化管理。
        足迹三:2011年起,省财政采取提前垫付等办法,增加工程投资量,加快了工程实施进度。截至2012年8月底,累计安排下达投资56.7亿元,占总投资的76%,已完成投资54.5亿元。同时,会同相关部门督促各地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报账制和公示制”等制度,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
        足迹四:为使三江源生态保护与建设的成果惠及广大牧民群众,确保生态移民“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工程项目实施以来,先后安排资金2.3亿元,用于86个生态移民社区的教育、卫生、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筹措资金1.5亿元,对生态移民发放生活困难补助;安排7442万元,为生态移民发放燃料补贴;安排资金3亿元,用于23个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建设,使7万多搬迁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2009年,省财政设立生态移民创业扶持资金,支持生态移民社区的后续产业发展,鼓励和扶持生态移民发展生态畜牧业,支持服务业发展,到目前共安排资金3000万元,支持项目16个,吸纳生态移民劳动力1683名,人均年增加收入50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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