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三项措施”破解主体责任缺位难题

21.03.2017  06:07

  青海新闻网讯 针对各乡镇党委主体责任不清,落实责任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民和县坚持问题导向,从机制创新入手,采取“强化主体责任,建立季汇报制度,完善督导巡查”等措施,切实增强各乡镇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担当起抓好基层党建工作的重任。

  强化主体责任,完善责任落实机制。为强化乡镇党委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意识,注重从自身建设入手,进一步明确了乡镇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职责清单”,并结合2016年党建工作述职中提出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同时,要求各乡镇党组织紧扣党建工作中的“短板”和“瓶颈”,从“找准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三方面入手,改进工作方法、确定时间节点、明确完成时限,做到列出的问题具体准确,解决办法切实可行,整改问题落细落小。通过“两清单”的落实,让各乡镇党委负责人进一步明责知责,履责尽责。

  明确任务目标,建立季汇报制度。为有效推进和督促落实各乡镇党建工作任务,县委组织部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乡镇党委半年一次的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和每月一次的党建工作例会制度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关于实行党建工作季汇报制度的通知》,并通过日常检查,重点工作任务督查,随机调研和抽查等方式了解掌握工作开展情况,确定交流、表态发言和书面汇报乡镇党委名单。同时,为严格季汇报制度落地见效,会议一般要求乡镇党委副书记和组织委员参加,若某乡镇连续两次以上做表态发言,则要求该乡镇党委书记参加会议,并亲自作表态发言。

  加强督查落实,完善督导巡查机制。建立党建工作督导巡查制度,在进一步完善组织部长包片,组织室人员分片包乡的前提下,结合“支部建设年”和部长“走遍所有村”活动,对各乡镇党委“责任清单”落实情况、常规工作推进情况、重点工作执行情况等进行“一月一督查,季度一通报”的常态化巡查。尤其是对各村党支部以“固定党日”活动为平台,在落实“三会一课”、“三议一表决”、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情况,村“两委”成员轮流坐班代办村民事务情况,村级综合办公服务中心规范化布置情况等进行重点巡查指导,有效推动党建工作经常抓、抓经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