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海南州水利工作实现良好开局

22.07.2014  14:05
 

今年上半年,海南州水利局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全省水利工作会议“投资规模有增长,项目前期有深度,建设速度有提升,管理水平有提高,体制机制有活力,行业建设有形象”的总体要求,扎实开展项目前期报批和资金争取落实,狠抓好防汛抗旱,强化工程建设管理,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实现良好开局。

 

一是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上半年全州已争取水利项目建设资金3.44亿元。其中:省财政预算内资金999万元,省财政配套资金5086.36万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2418万元,地方政府债劵10000万元,水资源费专项资金514万元,以工代赈资金1890万元,中央预算内资金9569.32万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800万元,州级防汛资金120万元。

 

二是加大项目前期工作。海南州三滩引水综合治理规划,将青根河引水工程作为该规划的子项目列入其中。成立了海南州共和县城镇应急供水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及海南州共和县城镇应急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局,开展了对大水水库的地表水、切吉滩和塔拉滩的地下水作为共和县城镇应急供水工程水源地进行方案比选,落实建设资金1亿元。同德县尕干水库等3座水库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龙羊峡水电站贵南县威廉滩移民安置区格拉沟排洪工程2项防洪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及15项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通过省水利厅、发改委审查和审批。

 

三是加快项目开复工建设。为加快工程建设进度,2013年未开工及复工项目已陆续开工建设。截止目前:累计完成投资1.34亿元。其中:贵德县拉西瓦灌溉建前二期、兴海县日干水库等重点水利工程完成投资3973.8万元,饮水安全、中小河流治理和灌区改造等民生水利工程完成投资9471.55万元。

 

四是认真抓好防汛抗旱工作。为全面做好抗旱春播工作,各县水利局组织人员对所有的饮水工程进行了认真检查,抗旱服务队利用技术、设备、服务好的自身优势,动员一切抗旱机具和力量迅速开展抗旱工作。完成春灌面积12.33万亩。组织召开全州防汛抗旱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防汛各项工作,签订了防汛责任书,明确防汛任务,做到人员、责任、措施落实。进入汛期以来,局部地方出现冰雹、强降雨天气,遭受洪水、泥石流、冰雹等自然灾害,至目前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945.55万元。灾情发生后,州、县水利部门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内赶赴灾情现场,开展核实灾情、抢险指挥等工作,为最大程度地减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五是强化水利建设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工程建设“四制”,强化招投标环节的监督管理,完成36项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紧抓工程建设进度,严把竣工验收,质量监督站及时下发5份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针对部分水利工程项目存在的问题,水利局加强对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管,在全州范围内开展水利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备案制度,对80家设计、施工、监理、质检等单位进行了备案。

 

上半年海南州水利在项目建设、防汛工作、水资源管理、等工作上均有新的突破,下阶段要重点抓好六方面工作: 一是扎实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争取贵德县拉西瓦灌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得到国家发改委的批复,积极争取地方财政加大前期经费的投入,编制《茨哈峡水库灌溉工程项目建议书》、《海南州三滩引水综合治理规划》,完成《海南州共和县城镇应急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海南州共和县城镇应急供水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及批复,推进共和县哇洪水库、同德县尕干水库工程前期工作。 二是加快水利工程的开复工建设步伐。 在推进贵德县拉西瓦灌溉工程和日干、卡加、马什格羊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同时,开工建设海南州共和县城镇应急供水工程,加快推进2013年结转项目和2014年已下达资金的其他民生水利项目开复工建设。 三是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推进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认真落实我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编制《海南州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规划》和《海南州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建立《取水许可台账》,实施水资源监控能力项目10个控点的建设。 四是强化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结合“水利资金管理提高年”活动,进一步健全工程建设管理机构,抓好资金使用管理,狠抓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强化水库大坝安全监管,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建设市场管理,严把竣工验收。创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模式,以共和县为试点县,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和经费。 五是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认真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强化度汛措施。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逐步完善全州防汛抗旱应急管理机制,做好山洪灾害治理预警项目建设,突出抓好全州水库、水电站和在建工程安全度汛。 六是加强依法行政和社会治理。 加强水行政执法工作,抓好水事矛盾排查化解。严厉查处违法设障、非法采砂、擅自取水等行为。以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为契机,定期开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形势隐患排查,认真排查安全生产、水事纠纷、农民工工资等领域的突出问题,及时消除矛盾,解决纠纷,为把海南州打造成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发挥水利部门应有的作用。(海南州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