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心下移 力量下沉 保障下倾 黄南积极探索推进“三基”建设“新路径”

11.01.2015  13:08

  黄南藏族自治州紧紧围绕维护稳定和加快发展,突出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思路,制定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三基”建设的若干措施》,在职能、人员、经费、待遇等方面实行倾斜基层的差异化政策,着力构建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的工作机制,探索推进“三基”建设“黄南路径”。

  围绕理顺乡镇管理体制机制障碍,着力实施扩权强乡镇工程。驻乡镇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的任免及工作人员的调动、交流、评先评优须事先征求乡镇党委、政府意见。合理划分县乡事权范围,对村级惠民政策落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排、公益性岗位人员选聘等事项,要事前征求乡镇党委、政府意见。凡是乡镇能够自主实施的一般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农牧业产业化建设发展项目原则上均交由乡镇负责组织实施。村级向上申报项目及争取资金,原则上由乡镇党委、政府负责前置审核、统筹研究、逐级报批。乡镇公用经费、业务经费、项目经费及上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下达到乡镇的资金,由乡镇统一管理和分配。

  围绕稳定和充实基层工作力量,强化相关保障措施。优化州、县、乡三级编制配置,推动编制资源向基层和一线倾斜。严禁以各种形式挤占乡镇和一线人员编制。实行乡镇干部调动“一出一进”制度,凡乡镇干部调出或提任交流后应及时予以补充。严禁上级机关借调乡镇干部。将州县机关入乡驻村干部组织关系转入所在乡镇,在安排工作、评先评优等方面与乡镇干部一视同仁。乡镇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优先从服务基层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者、特岗教师和复退军人中选聘补充。

  围绕改善基层办公条件和干部工作生活待遇,实行差异化政策。增加乡镇、村级(社区)公用经费,以平均不低于55万元的标准落实乡镇运转经费;按大村不低于4.5万、小村不低于3.5万的标准安排村级运转经费,社区工作经费不低于6.5万元。在严格执行原有乡镇干部差旅费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按每人每年人均1000元标准增加到村服务工作差旅费。改善基层干部办公生活条件,实施乡镇党校、图书阅览室、周转房、蔬菜温棚、食堂、网络、庭院绿化、健身场所、卫生厕所等“九有”工程。夫妻双方都在乡镇工作的,根据本人意愿,一方可申请调到县直机关或到同一乡镇工作;夫妻双方都在乡镇工作且在县城无住房的,可优先申请解决县城公租房。按照非领导职数不得超过乡科级领导职数50%的要求,在乡镇机关设置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乡镇干部实行月轮休(假)制度。实行村干部报酬增长机制,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人均年度报酬逐步达到农牧民人均收入的3倍左右。建立卸任村干部和农牧区“三老”人员生活补助和定期慰问制度。(王国栋 王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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