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本不动产权证书让格尔木告别“多证”时代

23.03.2016  13:37

   近日,在格尔木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局窗口,国网海西供电公司总会计师张勇祖领到了格尔木市第一本企业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格尔木市结束了土地、房产、林地、草原等不动产分散登记的历史,该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全面展开,开启了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新征程。

  据了解,格尔木市首本不动产权证书的颁发,标志着格尔木市以后所有不动产权证相关证书的颁发,将由一个窗口统一受理、发证,同时按照国家的规定和要求,以前的老证也可以继续使用。此举对于提高工作效率、便民服务都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记者了解到,不动产权证的启用解决了以前不动产多张皮、多本证、不统一、不方便、不规范的问题。只要房产不涉及变更、交易等事项,不需要特意去更换不动产权证书。原来依法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房产证、林权证、草原证等证书与证明继续有效。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在今后依法办理抵押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业务时,再重新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张勇祖说:“原先既要办土地证,还要办房产证,它需要跑国土局和住建部门,现在只需要只对应一个办事部门,对我们来说做到了省心。原先我们可能要先跑住建部,还要跑国土资源局,把同样的手续分别提供住建部和国土局要,现在只要提供一套资料就能把这个证办下来,挺省事儿;第三就是以前办证周期长,现在归结到一个部门,办事效率很高。”

  不动产物权作为最重要的财产权,牵涉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为认真做好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自2015年3月以来,格尔木市国土部门会同林业、农牧、住建等成员单位对机构组建、人员、登记流程、收费状况、办公场所、成果资料、设备等统一整合工作进行了前期调研和摸底调查。

  同年11月底,格尔木市不动产登记局、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成立,从今年3月份开始正式按照统一审查、发放统一证书的方式办理不动产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