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从四个不同阶段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11.10.2014  14:05

      日前,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制定《青海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将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以及高等教育四个不同阶段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力争到2016年,全省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

  据悉,截至2013年底,全省有12所特殊教育学校、654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接受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和2所小学附设了特教班,基本缓解了残疾学生,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难问题。

  根据《青海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我省将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发展列入学前教育重大项目,提高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毛入园率;扩大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规模,对适合进入普通学校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于中重度残疾的儿童少年,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于不能入校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将积极招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提高残疾人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比例;加快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和社会培训,努力扩大招生规模,各高等学校必须招收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等。

  我省还将新建、改扩建一批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随班就读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和无障碍设施等,为特殊教育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