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的作风纪律保证 ——省纪委有关负责人就关于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答记者问

05.09.2017  13:41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弘扬扎扎实实的作风,着力解决为官不为、不愿担当,作风漂浮、落实不力,工作不实、弄虚作假,为政不廉、以权谋私等问题,近日,省纪委安排部署在全省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为此,省纪委有关负责人回答了本报记者提问。

   问:请问我省此次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此次专项治理工作,聚焦全面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和“四个转变”新思路,按照省委省政府抓作风建设的统一部署,坚持治理庸懒散浮拖、惩戒问责与鼓励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相统一,集中整治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旗帜鲜明地保护作风正派、敢作敢为的干部,促进全省党员干部更加务实重行、担当作为,为实现“一个同步、四个更加”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的作风纪律保证。

   问:请问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范围是哪些?

  答:此次工作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具体包括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省属国有企业。

   问:请问此次专项治理的重点是什么?

  答:此次专项治理主要整治以下问题:一是为官不为、不愿担当等问题,包括: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该拍板不拍板、该签字不签字或签字无态度;“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进展缓慢,特别是在落实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生态环保、脱贫攻坚、产业发展、城市建设、民生实事、社会稳定等重点工作上相互推诿、敷衍塞责,影响整体工作效果;服务跟进意识不强,部门之间不互相协作,对有正当理由提请协作事项不支持、不配合、不完成;不落实省政府“710”工作制度;在处理群众事务时推诿拖延,需要担责的不担责,需要协调的不协调,让群众来回跑,导致事情久拖不决等问题。二是作风漂浮、落实不力等问题,包括: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重口号、轻落实,重安排、轻督促;文山会海、照抄照搬,简单以会议贯彻会议、文件落实文件;工作态度消极,拈轻怕重,得过且过,对部门和个人分工负责的职责任务、年度工作目标和上级机关交办的事项不上心、不用心,不推动、不落实,工作情况不明、底数不清,遇事一问三不知;工作纪律松懈,对突发性事件、灾情险情、安全事故等重要情况不及时报告和处理等问题。三是工作不实、弄虚作假等问题,包括:在各项工作特别是重大项目落实中缺乏全局观念,畏首畏尾,虚报工作业绩,做表面文章,搞形象工程;在落实扶贫脱贫、生态环保、医保社保、救灾救济等各项惠民政策上,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简政放权不到位,明改暗不改,擅自设立审批项目和前置条件等问题。四是为政不廉、以权谋私等问题,包括:落实政策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中饱私囊,为群众办事中借机吃“回扣”、拿红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违规插手项目招投标、土地出让、行政审批等事项,搞权力寻租、暗箱操作;在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领域乱收费、乱罚款,执法不公正、不廉洁等问题。五是其他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问:请问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安排是怎样的?

  答: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于2017年8月中旬开始,11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8月中旬至9月中旬)。各地各单位对照专项治理重点,采取群众提、自己找、集体议、专项查等方式,全面查找本地本单位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整改。

  第二阶段重点检查阶段(9月下旬至10月下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组织部门及直属机关工委、党委政府督查室组成检查组,通过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对本级进行重点抽查,按一定比例对下级进行抽查。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阶段(11月上旬至11月下旬)。各地各单位要针对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认真分析成因,健全制度规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组织部门,对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严肃处理。对在专项治理中不收敛、顶风违纪的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问:请问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有何要求?

  答: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在专项治理工作中负主体责任,要督促全面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以专项治理推动本地区本单位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专项治理要把发现问题、查处问题、解决问题贯穿始终。重点检查要强化“发现不了问题就是问题”的观念,对领导机关、窗口单位、服务行业,以及自查自纠“零报告”的单位进行重点抽查。要将问题整改与完善制度机制结合起来,把群众对整改情况的满意度作为检验专项治理成效的重要指标。

  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对专项治理工作推动不力、进展缓慢,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改边犯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发现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专项治理,敷衍塞责、严重不负责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问责,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为了加强监督,我们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各地各部门纪检监察机关也都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网站,欢迎广大群众支持和参与。(薛 军)

  省纪委监察厅监督电话:0971-12388、0971-8482072

  举报网址:http://qinghai.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