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厅纪检组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30.03.2018  08:05
    3月27日,驻厅纪检组召开专题学习会议,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组长韩素文同志主持会议。
    监察法颁布实施是国家法制建设史和纪检监察工作史上重要的里程碑,对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监察法赋予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更多的监察权限,监督范围扩大了,权限丰富了,肩负的责任也更大了。大家表示,要认真学习宪法、监察法,带头遵纪守法,正视权利、敬畏权力,自觉接受监督,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条件下开展工作,更好地履行职责。
    韩素文同志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把学习宪法、监察法、“两会”精神作为纪检组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结合党章党纪党规和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学习,把监察法的每一项条款吃透吃准、融会贯通。要在学中干、干中学、经常学、反复学,努力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做到熟知熟用。要进一步履职尽责。目前,省交通运输厅、省供销联社监察对象共有5351人,监督任务艰巨。纪检组全体工作人员要切实履职尽责,加大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加强日常监督,主动从机关走出去,深入到基层、工程建设一线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抓早抓小。多与驻在部门所属单位纪检监察干部见面沟通,监督指导,认真研究解决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切实在依纪依法履职上有一个大进步、大提升。要进一步强化自我监督。纪检组全体工作人员要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把自己摆进去,自觉做到“打铁自身硬,正人先正己”,要强化自我监督,自觉遵守各项工作制度,畅通信访监督渠道,坚持首问负责制,接到群众信访举报,必须热情接待,做好记录,按程序规定办理,不得推三阻四,对不属于纪检组受理范围的事项,耐心做好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