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召开 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重要讲话精神

15.07.2020  19:11

  7月13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党组会议召开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讲话以及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张光荣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马伟、高华,党组成员、副主任尼玛卓玛、吴海昆、秘书长贾应忠出席会议,常委会副主任刘同德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具有里程碑意义。省人大机关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重要论述,充分认识民法典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学懂弄通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形成全社会遵学守用的良好氛围。要紧密结合省情实际,对我省制定的相关法规进行梳理,做好清理、修改或废止。要尽早考虑民法典实施情况的监督工作,采取多种方式,推动民法典在我省全面有效实施,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会议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工作。省人大常委会两级党组要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主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人大业务和党建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积极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以责任的落实建设和管理意识形态阵地。

  会议讨论和研究了省十三届省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议题以及其他事项。(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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