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世丰:在全省水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贯彻新理念落实新要求
奋力开创青海水利改革发展新局面
——在全省水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张世丰
(2017年1月15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及省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青海时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按照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全省农村牧区工作会议统一部署,总结2016年水利工作,分析当前水利改革发展形势,安排2017年重点任务。刚才,严金海副省长的重要讲话,对水利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提出了更高要求,使我们深受鼓舞、信心倍增,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齐心协力,克难奋进,2016年水利工作成效显著
2016年是我省水利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及水利建设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严峻挑战,全省水利系统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齐心协力,克难奋进,全面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
第一,水利投入实现新突破,重点水利建设再创新佳绩。落实全社会水利投入70.4亿元,同比增长6.7%。年度水利投资完成率达到80%,其中中央投资完成率为91%。引大济湟西干渠、湟水北干二期工程开工建设,两项工程总投资近80亿元。调水总干渠正式通水,湟水北干一期田间配套工程、黄河干流防洪工程完成年度建设任务,蓄集峡水利枢纽成功截流,老虎口、满坪等水库工程开工建设,马什格羊、哇沿水库等重点水源建设进展顺利,湟水、格尔木河等重要支流综合治理加快实施。前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规划、水土保持规划获省政府批复实施,那棱格勒河水利枢纽可研报告通过水规总院审查,湟水南岸水利灌溉、“三滩”引水生态治理、柴达木盆地水资源配置及香日德水库、浅山干旱区水利扶贫等重大工程进入全国水利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确保了我省重大水利项目有序接替。
第二,民生水利建设取得新进展,成果惠及更多人民群众。精准对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县为单位,实施了39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39.4万群众饮水标准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和供水保证率分别达到72.4%、80.6%。46个县级水质检测中心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营,水质达标率提升2.3个百分点。贵德西河、湟中云谷川等6处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顺利推进,小农水项目县、高效节水灌溉、草原节水灌溉示范等一批项目加紧建设,全年改善灌溉面积30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6万亩,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各项工作,助推9个对口帮扶村在民生水利、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方面取得新成效。
第三,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深入落实,水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推进。省政府对市州2015年度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指标进行了考核,各项指标控制在国家确定的红线范围。完成了对8个市州“十三五”“三条红线”指标的分解。强化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等制度执行。认真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水功能区管理、入河排污口监管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有序推进西宁市、海北州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科学实施江河湖库水系连通。青海湖湟鱼洄游通道、木里矿区河道整治项目建成运行。重点区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稳步推进,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05.8平方公里。玉树通天河被命名为国家水利风景区。首次对三江源国家公园区内重要湖泊进行水文水环境科学考察,为科学合理保护取得了第一手资料。
第四,防汛抗旱工作夺取新胜利,水利防灾减灾体系不断完善。受极端天气影响,洪旱灾害多发并发。省防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会同地方党委政府,严格落实责任制,加强预测预报预警,强化汛期应急值守,分片开展汛前汛期监督检查,及时排查安全隐患,狠抓各项措施落实,有效应对了海南、海北、玉树等地的汛情灾情。充分发挥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作用,发布预警4900余次,转移涉险区群众375人,解救围困群众43人,最大程度避免了人员伤亡,是近几年来人员伤亡最少的年份。规划内69项重点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完工率达到93%,累计治理河道411公里,建设堤防(护岸)720公里。加快实施重点防汛应急项目、抗旱规划项目及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及时开展水毁工程修复,在10个县(市)推广“旱地龙”应用面积30万亩,确保了抗旱春播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重点领域水利改革成果丰硕,水利发展体制机制逐步完善。投资项目涉水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整合优化,省管河道管理范围建设项目和采砂许可委托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建立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迈出重要步伐,省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挂牌运营,湟水干流(东部城市群)供水工程列入省财政PPP项目库。联合海西州政府印发了水流产权确权试点方案,编报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颁布了《青海省水利水电工程营业税改增值税计价依据》。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加紧制定。编制了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及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实施方案,开展了划界试点工作。落实小型水利工程产权、管护主体1170项,完成年度改革任务。
第六,依法治水管水迈出坚实步伐,水利行业管理能力显著提升。新修订的《青海省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颁布施行,农田水利、节约用水等方面立法有序推进,规范性文件管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水行政执法调查取证等一系列制度出台。水利“七五”普法全面启动。依法开展取用水、河道采砂、破坏水工程和水保设施等专项执法检查,水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稳步提升。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不断完善,工程质量、生产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对10家企业不良行为予以行政处罚和曝光,监管力度持续加大,诚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日趋完善。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有效杜绝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水利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水文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监测手段进一步提升,全省第一座全自动水文遥测站——曲麻河水文站建成投入使用。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二期工程、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等项目扎实推进。贵德高寒干旱区管灌及微灌技术推广示范等两个部级科研项目通过验收。妥善处理群众信访诉求,协调清欠农民工工资233.8万元,有效化解水事矛盾纠纷。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如期完成。
第七,全面从严治党扎实推进,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呈现新气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广泛开展《准则》《条例》和廉政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尊党章守纪律讲规矩。推进工程建设、资金资产、干部人事等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着力打造“廉洁水利”。加强“三基”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驰而不息反“四风”。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水利新闻宣传力度不断加大,水利精神文明建设和水文化建设深入开展。意识形态、老干部、群团、后勤保障等工作不断加强。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主要是 :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仍然不足,工程性缺水和水资源调控能力弱的问题依然突出;水资源“三条红线”倒逼作用尚未充分发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制度保障尚不完善;水利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部分项目前期工作滞后、建设进度慢,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力量薄弱;基层水管单位专业技术力量不足,管理经费短缺,工程建设管理和运行管理不到位;一些地方水利部门缺乏改革的主动性,改革任务推进乏力;面对大规模水利建设重要机遇,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还需进一步压实。
二、牢记使命,服务大局,准确把握水利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2016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视察时提出了“四个扎扎实实”的重大要求。省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提出,用“四个转变”的理念推动“四个扎扎实实”落地生根,为我们谋划和推动今后水利改革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们要着力在学深、悟透、抓实上下功夫,进一步提升运用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努力让“四个扎扎实实”在水利系统开花结果。
第一,准确把握扎扎实实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新要求,着力增强水利保障能力。水利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基础和关键支撑。我们要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富民强省的高度,审视和谋划青海水利工作,在打基础、增后劲、利长远上下功夫,着力补齐补强水利短板,构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水安全保障体系。 要贯彻落实稳中求进总基调、培育发展新动力的新要求,积极发挥水利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有效拉动作用。 充分发掘水利建设吸纳投资大、产业链条长、创造就业机会多,不会造成重复建设、产能过剩等问题的优势,抢抓政策机遇,加大投资力度,提高投资效率。着力创新水利投融资体制,积极拓宽水利建设资金渠道,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资金的撬动和引领作用,用足用好政策性金融资金,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参股控股、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 要贯彻落实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拓展基础设施建设空间的新要求,抓紧补齐补强水利基础设施短板。 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提升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公共产品供给能力。充分发挥水利建设在“三去一降一补”中补短板的重要作用,集中力量建设一批事关全省经济发展全局的重大水利项目,加快构建以大型水利工程为骨干、“毛细血管”相配套的水支撑体系;加快推进在建项目实施进度,确保按期完工;加快拟建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做到成熟一个开工一个。
第二,准确把握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新要求,着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护好三江源,保护好“中华水塔”,是青海义不容辞的重大责任,来不得半点闪失。 要贯彻落实节水优先、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的要求,加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落实情况监督考核,充分发挥其约束和引导作用,以用水方式转变倒逼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经济布局优化。 加快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强化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建立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与监测预警机制,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形成水资源节约保护和高效利用的倒逼机制。加强用水需求侧管理,以水定地、以水定产、以水定城,建设节水型社会,切实把节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产生活全过程,形成有利于水资源节约利用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 要贯彻落实系统治理、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大力开展城乡水生态文明创建,着力打造山清水秀、河畅湖美的美好家园。 抓好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加快建立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以节水治污控源和生态保护修复为重点、覆盖省市(州)县乡四级的河长体系。认真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水功能区管理和入河排污口监督,规范涉水领域各类开发、利用、保护行为。加强江河湖泊和城乡水环境治理,切实抓好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连通江河湖库水系。推进重点区域水土流失治理,加快坡耕地综合整治和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强化河湖生态用途管制,严格限制建设项目占用自然岸线,加强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生态保护,提升河流、湖泊、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第三,准确把握扎扎实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治理的新要求,着力夯实民生水利基础。保障和改善民生,不仅关系到发展目的和发展动力,也关系到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 要贯彻落实共享发展的要求,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均衡配置和水利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坚持把群众直接受益的基础设施作为水利建设的优先领域,着力保障饮水安全,推进农牧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大力开展“五小水利”建设,加快解决直接关系民生的水利问题;加强城乡饮用水水源地的规划、管理和保护,合理布局建设一批重点水源工程,提高城乡供水保障能力;着力消除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防洪隐患,加快实施大江大河主要支流防洪治理,加快抗旱应急引提调水源工程、山洪沟治理,推进山洪灾害防治,建立应对特大干旱水源储备体系,实现水利改革发展成果人民群众共享。 要贯彻落实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加强农牧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把农业节水作为方向性、战略性大事来抓,推进农田水利建设从提高供水能力向更加重视提高节水能力转变。加快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加强灌区末级渠系节水改造和田间工程配套,推进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加快以节水灌溉饲草地为重点的牧区水利建设。大力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完善节水灌溉技术服务体系。落实农业灌溉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加强量水设施建设,改进水费计收手段,抓好输水、灌水、用水过程节水。 要贯彻落实精准脱贫的要求,加快实施水利扶贫攻坚。 我省贫困地区分布与水资源禀赋条件高度相关,很多地方穷在水上、难在水上,脱贫的出路和希望也在水上。必须把水利扶贫攻坚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充分发挥水利的基础性、先导性、保障性作用,加快补齐补强贫困地区水利短板,扩大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设施覆盖面,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大力扶持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让一方水土养得起一方人,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要贯彻落实加强社会治理的要求,强化水利社会管理和服务。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水利综合执法,组织开展水资源、河湖管理、水土保持等专项执法活动,严格查处违法取水、破坏水资源、侵占河湖水域等违法行为,有效化解水事矛盾纠纷。
第四,准确把握扎扎实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新要求,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落实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起的要求。 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全省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和省委保持高度一致,坚定政治方向,坚守政治本色,确保中央和省委兴水惠民决策部署有效贯彻落实。 要把全面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作为“龙头”。 坚持把管党治党与水利业务工作一同谋划、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落实、一同考核,主要负责同志要当好第一责任人,落实“一岗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肩负起分管领域责任,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 要把贯彻执行好民主集中制作为重点。 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作出决定。要把严格党组织生活作为重要手段。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中心组学习等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有力武器。把“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这一监督执纪形态作为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抓手,立足防范、抓早抓小,带好队伍、管好干部。 要把严明党纪党规作为重要保障。 切实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和《准则》《条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尊崇党章,严守党规党纪。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健全完善制度,切实强化党规党纪的刚性约束,狠抓执纪监督。 要把加强行业监管作为主要途径。 抓好水利行业惩防体系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健全水利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巡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进一步规范项目法人组建、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深化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打造阳光工程、廉洁工程。
三、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全力做好2017年水利各项工作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召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全省水利工作的 总体要求是: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积极践行中央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扎扎实实”的重大要求,以保障水安全为目标,以水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全力加大重大工程建设,倾力发展民生水利,着力强化水资源管理,努力深化水利改革,统筹做好水利各项工作,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水利保障。
主要目标任务是: 全社会水利投入75亿元;巩固提升6.33万贫困人口的饮水标准;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6万亩;全省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指标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90平方公里以上。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持续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加快在建项目施工进度,基本建成黄河沿岸积石峡、李家峡、公伯峡等水库灌区、黄河干流防洪等项目,大力推进蓄集峡水利枢纽、引大济湟西干渠、北干二期等重大工程建设,开工建设那棱格勒河水利枢纽。加紧实施拉西瓦水库灌区和哇沿、西纳川、夕昌、杨家、老虎口等重点水源工程,继续推进湟水河、大通河、隆务河等重要支流和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力争完成湟水南岸水利灌溉工程可研报告,正式启动“三滩”引水生态治理、柴达木盆地水资源配置两项重大水利工程可研编制工作。指导、督促各地加快推进前期工作进度,抓好项目储备,增强投资后劲。按照“建成一项、验收一项、销号一项”的要求,做好建成项目的竣工验收、资产移交、落实管护体制机制等工作,使水利工程更好地发挥效益。
第二,加强农牧区水利建设,不断提升民生水利保障水平。落实好全省水利扶贫专项规划,做好与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的精准对接,实施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巩固提升项目,进一步提高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水质达标率和供水保证率。强化农村饮水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健全完善工程良性长效运行机制。加快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县、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建设,大力发展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落实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和农田水利建设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督促指导各地扎实开展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加快解决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
第三,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着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严格水资源“三条红线”四项指标管控,制定《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完成对各市州的考核工作,配合做好国务院对我省的考核。制定《节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实施《青海省“十三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方案》,扎实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快西宁市、海北州全国水生态文明试点建设,实施好江河湖库水系连通项目。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坡耕地综合整治和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抓好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依法强化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组织完成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年度任务。
第四,扎实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加快构建防汛抗旱减灾体系。落实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的要求,针对地方集中换届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各级防指负责人和组成人员,全面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及早落实组织保障、物资储备、预案方案、抢险队伍。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和计划用水,科学应对旱情灾情。抓紧修复各类水毁灾损水利设施,千方百计解决抗旱水源不足问题,确保春耕播种,确保农牧区群众饮水安全。加强和规范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运行管理,更好地发挥防灾减灾效益。突出抓好重要堤防、水库水电站和在建工程安全度汛,着力防范暴雨山洪灾害。加快实施抗旱规划应急水源工程、山洪灾害防治工程。突出抓好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基层防洪预报预警体系等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进一步完善防灾减灾体系。
第五,深化重点领域水利改革,着力创新水利发展体制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制定出台我省推进河长制实施方案,建立健全长效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加快水行政管理职能转变,推进投资项目涉水行政审批分类合并实施,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化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切实发挥水投公司作用,用足用好开发性金融支持政策,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水利建设。按照全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分期分批稳步推进改革,建立符合省情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加快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步伐,积极推广农田水利改革成功经验,把“先建机制、再建工程”贯穿农田水利建设始终,继续深化农田水利组织发动、投入保障、建设管理、运行管护体制改革。抓好水流产权确权、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和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确权划界试点工作。
第六,强化依法治水管水,推动水利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做好《青海省节约用水管理办法》《青海省实施〈农田水利条例〉办法》等立法调研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管理。依法履行水行政职能,加强对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管,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完善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规范自由裁量权。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抓好水利“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深入开展水法治宣传教育。强化河湖管理,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加强水利综合执法,建立水利系统区域与流域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开展重大水利科技攻关,加快水利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加强水文行业管理,有序实施水文监测改革,提高水文监测自动化水平。推进水利信息化建设。
第七,加强水利建设质量安全管理,提升水利管理和服务能力。随着大规模水利建设的展开,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健全完善工程运行管护体制机制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严把建设市场关。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加大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力度,加快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要严把工程质量关。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考核管理,强化项目法人和施工单位质量责任,落实设计、施工、监理等质量终身负责制,推行施工图审查和第三方质量检测制度,积极开展强制性检测和质量“飞检”,全面提升工程质量。要严把安全生产关。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工程管理等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坚持建管并重。以健全完善运行体制机制为着力点,以工程管理考核、水库大坝管理及基层服务机构能力建设等工作为突破口,稳步提升水利工程运行管理能力和水平。抓紧研究引大济湟工程运行管理体制机制,确保证工程正常发挥效益。进一步加强水利宣传工作,强化水情教育和舆论引导。扎实做好老干部、群团工作和水利信访、后勤保障、对口帮扶等工作。
第八,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和人才队伍建设。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省委权威。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着力强化党内监督。按照十八届六中全会及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部署,围绕重点任务,抓住关键少数,解决管党治党中的突出问题,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铁的纪律管班子、建队伍,持续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要加强水利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加强基层水利人才能力建设,着力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水利人才队伍。
同志们,2017年水利改革发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以改革创新的勇气、求真务实的作风,坚定信心、开拓进取,凝心聚力、真抓实干,统筹做好今年水利各项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