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区三举措确保阳光招生

21.08.2014  11:05
      近日,城东区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严格规范区属小学招生程序,采取三项措施,确保阳光招生、公平招生。
      招生行为规范化。印发《关于在全区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的通知》,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有关工作,重申招生纪律,进一步规范全区招生工作。招生信息公开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相关规定,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信息全面、及时、准确、规范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招生纪律严格化。以“五严禁”强化招生纪律。严禁在招生过程中各级领导干部递条子、打招呼、开后门;严禁各部门、各单位利用职权之便向招生学校索要名额;严禁各学校给领导干部预留名额;严禁各学校照顾有关单位和亲朋好友子女;严禁各学校接收非本学区择校学生和不足龄儿童。区纪委、监察局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有关违规招生的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快查严办,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