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邻居为出行起纠纷,互助法官现场化干戈

22.11.2016  21:13

        近日,互助县人民法院哈拉直沟法庭深入案发现场巡回办案,快速审结两起因土地使用权纠纷引发的连环案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尚某某和陈某某均为互助县丹麻镇山城村人,两家为一巷之隔的前后院邻居。陈某某家宅院修建在先,属于老庄廓,尚某某家因享受国家危房改造项目后将房屋修在自家的承包地,今年初才居住使用。尚某某家西面是其家庭的唯一出路,而该地块一直以来由陈某某家停放自家打草机等使用。自此,双方为自家的合理使用多次发生纠纷,村委会及镇政府数次出面予以解决,都无济于事。今年5月7日,两家再次发生争执,纠缠中尚某某受到伤害,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前后花去医疗费用近2万元。事后,公安派出所对双方进行了治安处罚,但对赔偿问题调解未果。无奈之下,尚某某以两份诉状将陈某某及儿子儿媳告上法庭,要求解决通行问题,并要求赔偿被打伤后的医疗费等损失合计26942.90元。

        为及时定纷止争,法庭收到诉状后快速登记立案。调查中得知双方都是从原使用人手中兑换得来该地块使用权,且双方家人见面便争吵,在当地影响较大等实际情况后,决定采取巡回办案、现场解决纠纷的形式办理案件。巡回当日,法庭召集双方提供的原土地使用人到场,邀请当地部分群众代表参与。让双方当事人就争议地块讲事实、摆道理,再由双方原土地使用人确认,参与群众代表见证,法庭工作人员辨法析理、进行疏导。因争议地块属于荒芜,且时过数十年之久,原土地使用人和当地群众也无法做出详实的判断,法庭工作人员只好本着兼顾双方利益、合理利用的原则做调解工作。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法官引导双方重新丈量并划定了争议地块的使用权,这样既解决了尚某某家的通行问题,陈某某家的打草机、拖拉机等也有了“落脚处”。同时,尚某某的赔偿事宜也得以调解解决,陈某某当场同意给付1000元。

        通过对这两起案件的及时妥善处理,既化解了矛盾纠纷,促进了邻里和睦,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同时,宣传了法律,教育了群众,取得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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