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国税局党组践行“三严三实” 多措并举层层压实主体责任

23.07.2015  22:08
    大连市国税局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坚持践行“三严三实”多措并举,努力把主体责任转化为各级党组织的政治担当、分内之责,打造横到边、纵到底、一以贯之的主体责任链,层层传导压力,压实主体责任。

  一、注重思想导向,提高“主体”意识

  党组高度重视,及时把关定向。市局党组对落实主体责任高度重视,每年都结合大连国税实际,及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思路。2014年提出落实主体责任要重点把好“四关”,即选人用人关、权力运行关、班子表率关和监督检查关;2015年强调落实主体责任要突出把握“四个关键”,即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落实监督责任、严肃责任追究。这些思路,为大连国税系统落实主体责任提供了具体清晰的工作指导。

  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采取集中培训、座谈讨论、会议宣讲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中央、总局关于落实主体责任的部署和要求,特别是认真学习了王军局长、汪康副局长在总局机关主体责任培训班上的讲话精神,引导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不断增强主体、主动、主责意识。

  坚持以考促责,明确责任要求。为了将主体责任传导到基层科所长这个落实主体责任的神经末梢,该局今年专门举办了基层局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廉政知识书面测试,并特别增加了“如何结合工作实际落实主体责任”的主观发挥题,使基层科所长在明确自己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承担者的同时,积极思考如何在身处税收工作“最前沿”的情况下正确履行主体责任,从而有效防范廉政风险。

  适时约谈督导,促进责任落实。制定《大连市国税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要求各级党组书记和纪检组长每年对主体责任承担者进行常规约谈和专项约谈,了解责任落实情况,指导开展工作,告诫警示问题,明确任务要求,确保总局、市局重大工作部署和专项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二、突出责任落实,增强“规范”意识

  建立责任清单,细化责任指标。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意见》,将主体责任的五个方面内容和总局党组、市局党组每年确定的重点任务,按照事项、层级进行细化分解,落实“任务书工程”。制定《惩防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分解意见》,将工作任务分解为16大类,细化、量化具体要求200余条,分别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协办部门,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具体组织、各个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逐级签订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在每年召开的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由市局党组书记与基层局党组书记、市局党组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逐一分解到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到所属单位、部门,使党风廉政建设在各个基层局党组和市局机关各部门都有落实的主体,确保人人有责任,个个有压力。

  开展报告评议,实施绩效评价。制定下发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实行 “一述双报”和“一考双评”制度。基层局党组每年向上级党组、纪检组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基层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实行上级与下级双向考评机制。强化绩效管理,结合工作实际对总局绩效管理指标进行调整和细化,避免上下一般粗,用绩效管理指标引导、督促基层局党组压实主体责任。

  完善制度规定,严格执纪问责。将2015年作为主体责任问责开局之年。制定《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办法》,要求纪检监察部门在处置线索时,既处置当事者,又一并监督查找主体责任承担者在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问题,实现“双处置、双整改”。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工作规定》,将问题约谈作为对主体责任承担者实施问责的重要手段,明确对9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形进行问题约谈,并记录存入廉政档案。目前,市局党组、纪检组已与两个基层局的一把手和纪检组长进行问题约谈;各基层局党组和纪检组也按规定要求实施了问题约谈。

  三、加强监督检查,强化“问题”意识

  实行内控促责,监督权力运行。对内控促廉信息系统进行优化升级,在保留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核查等功能的基础上,增加了纪检监察部门的抽查、监督、评价等功能,有效解决了主体责任闭环运行、监督责任难以落地等问题。今年上半年,纪检监察部门共对317个事中、事后风险事件进行了抽查监控,及时发现了主体责任履行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提出了多项有效的监察整改建议。

  加大巡视力度,发挥震慑作用。在开展常规巡视基础上,今年上半年,市局党组对4个基层局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开展了专项巡视,共发现5类19项问题,对相关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在全系统进行通报,形成了警醒和震慑。制定《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党组关于创新巡视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依托副厅级巡视员的资源优势,在常规巡视、专项巡视基础上增加日常巡视,将对基层局的巡视周期由3-5年巡视一遍变为一年巡视多遍,加快节奏,加大力度,保持高压常在,利剑高悬。

  实施常态监督,及时堵塞漏洞。持续开展对落实“八项规定”精神、选人用人、规范津贴补贴、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落实情况、践行廉洁从政“五项承诺”的监督检查,对涉税中介经营活动进行专项整治。制定“一案双查”、执法监察工作办法,规范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扎实开展对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的监督检查,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发现主体责任履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四、倡树清风正气,彰显“引领”意识

  科学选人用人,匡正用人风气。市局党组认真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把配强班子、选好干部作为推动大连国税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环节。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断完善干部选拔的方法,给想干事的以机会,给能干事的以舞台,给干成事的以重用,给不干事的以危机。2013年以来,市局共选拔任用111名处级领导干部,各基层局也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对中层干部进行公开选拔,切实做到了上下公认、群众满意,在全系统营造了求实奋进、公平竞争、各类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

  严格“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坚决贯彻中央和总局关于群众路线教育的指示要求,市局党组带头整改落实,并向全系统公布,接受监督。认真落实总局“三个三”主题落地要求,紧密结合“三清三察三审”、“三项治理”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积极清退超标准办公用房、清退不符合规定的公务用车,清理取消47项进户执法事项,严格控制各类文件、会议、简报、表彰活动,严格加强“三公”经费管理。通过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各级税务机关服务税户、服务基层、服务大局的自觉性不断增强。

  坚持文化塑魂,培育廉政新风。落实廉政党课制度,市局及各基层局党组书记、纪检组长定期为全体干部讲授廉政党课。坚持开展“读文思廉”活动,引导广大税务干部崇廉尚廉、知耻知止。运用总局通报案件及身边违纪行为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全体税务干部参观大连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增强“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开展廉政文化“四个一”建设系列活动,举办“清风廉雨润税苑”廉政演讲比赛,有效发挥廉政文化砥砺思想、构筑信念、标拔正气、美育心灵的作用。

        (责任编辑:李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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