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国税局严把“七关”推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质量持续提升

31.03.2016  10:28

青海省国税局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坚持以德才论干部、以公认选干部、凭实绩用干部,严把“七关”,切实把“七个从严”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始终,从标准、程序、纪律上确保把人识准用好,为税收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

一是严把“动议关”,从严研判优结构。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以优化班子结构为核心,省局在每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启动时,都认真分析干部队伍现状,综合研判领导班子建设需要,在此基础上明确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和程序。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建议向党组主要领导报告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经研究形成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着力把素质好、能力强、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预审制度,要求市(州)国税局选拔任用每批干部前,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报省局审核,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禁未经预审程序,擅自提拔干部。

二是严把“推荐关”,从严标准选干部。根据岗位特点和工作需要,采用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推荐干部。每次推荐都召开推荐会,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选拔范围、具体程序和纪律要求。对纳入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认真审查、反复核对,严把“入口关”。坚持好干部标准,综合民主推荐与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确定考察对象。注意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坚决杜绝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现象。对没有经过民主推荐和群众公认度不高的,不列为考察对象。

三是严把“考察关”,从严程序促规范。对考察对象实行考察预告、延伸考察和差额考察制度,坚持“四个结合”,即:把政治素质与工作实绩、现实表现与作风评定、定性分析与定量考核、集中考察与平时考核结合起来,推行“测、听、看、查、评”五步考察法。在测的环节,完善测评内容,注意了解群众的公认度和满意度;在听的环节,拓宽民主渠道,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情况,注意谈话的深度和广度;在看的环节,深入一线进行实地考察,增强感官认识,分析印证群众意见;在查的环节,查阅原始记录、相关资料,并着重加强对群众反映有关情况的核实;在评的环节,注重综合分析各方面的情况,对干部进行“画像”,客观公正地了解考察对象。考察拟任人选,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并书面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对考察中反映有影响任用的问题或对反映的问题未查清以前,不提交党组会议讨论。同时,根据需要,主动征求地方组织和纪检部门的意见,把考察范围从内部延伸到了外部,增加了考察的深度和广度。

四是严把“决定关”,从严决策选准人。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坚决不搞临时动议和突击提拔,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始终做到“五不”,即:选拔任用方案未经会议研究的不实施,未推荐和考察的不上会,任职资格条件不符合的不研究,研究时多数人不同意的不通过,存在廉政问题的人选坚决不任用,确保选准人、用好人。

五是严把“公示关”,从严核实保质量。在党组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对提拔的干部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开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监督。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方可办理任职手续。公示期间,有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的,由拟任人选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调查核实。经查核不影响任职的,经党组研究后,办理任职手续,有效减少和避免干部任用方面的失察失误,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质量。

六是严把“试用关”,从严管理树导向。对选拔任用的领导干部一律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落实任前谈话和廉政谈话制度,给新任干部明纪律、严规矩、压担子、教方法、提要求,同时注意加强对新任干部的跟踪管理,做到“送到岗、带一程”,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情况和工作表现,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坚持在履职实践中进一步考察干部的德才表现,注意加强对新任干部的跟踪管理,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生活情况和工作表现。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办理任职手续。做到始终以坚强的党性选党性坚强的人,以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以干事创业的精神选干事创业的人,树立了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七是严把“监督关”,从严纪律正风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探索构建从动议到决定任职的监督链,把从严管理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强化事前预防,严格执行干部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强化事中把关,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坚持“三审二核二报”制度,“三审”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审核拟调整任用人选的任职资格、干部人事档案和拟任职单位职数空缺情况;“二核”指核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有关问题信访举报;“二报”指报告拟提拔人选廉政情况、报告干部推荐考察情况;强化事后检查,严格落实干部任免备案、“一报告两评议”、党组书记离任检查等制度。探索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和倒查机制,一人一表、一事一记,准确详实记录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客观反映干部选拔任用各环节责任主体和运行情况。

        (责任编辑:李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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