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十三五”期间将重点打造80个美丽城镇

17.04.2016  11:47
来源:青海日报

   记者从省发展改革委了解到,针对新形势下我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迫切需要,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了《青海省美丽城镇建设指导意见》,决定从2014年起利用5年时间,安排40亿元省级专项资金作为引导资金,与既有渠道资金、社会资金统筹使用,形成聚集效益,重点打造80个区位优势明显、产业发展有一定基础的美丽城镇,每年支持16个美丽城镇建设,每个城镇安排3000-6000万元投资。

  该项工作开展以来,省发展改革委会同各地区,已安排下达32个美丽城镇建设省级专项资金16亿元,实施项目191个,项目总投资66.57亿元。截至今年2月底,已累计完成投资51.3亿元。通过持续不断的建设,打造了门源回族自治县青石嘴镇、共和县龙羊峡镇等一批美丽城镇,城镇环境进一步美化,市政道路、供排水、供热、供电等市政基础设施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就业和社会保障、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等公共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特色鲜明、生态环保、设施配套、宜居宜业、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高原美丽城镇初具规模,为欠发达地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探索了一条新路。

  省发展改革委表示,2016年,将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继续加大力度推进美丽城镇建设,积极打造湟中县拦隆口镇、乐都区瞿昙镇、互助土族自治县加定镇、祁连县峨堡镇等16个美丽城镇,计划安排省级专项资金8亿元,从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综合整治城镇环境、打造城镇特色风貌、提高城镇综合管理能力、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促进特色产业发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等8个方面部署开展工作,加大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力度,确保按计划完成年度建设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