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6个贫困县(行委)已摘帽 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
9月18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改革开放40周年第9场新闻发布会,省扶贫开发局副局长盛宗毅就5年来我省脱贫攻坚工作取得的进展和成就作新闻发布。
据介绍,2013年以来,全省累计减少贫困人口90.7万人,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的26.4%下降到2017年底的8.1%,首次降到个位数。目前,6个贫困县(行委)已摘帽。贫困地区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2年的5364元增加到2017年的9462元,年均增长11%,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
——攻坚责任不断压实,顶层设计日臻完善。 省委省政府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双组长”、3名副省级领导为副组长的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坚持8名省委常委包战区督战、39名省级领导联点督导层层包片结对的责任制度;形成了贴合我省实际、具有青海特色的“1+8+10”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并有效搭建全省脱贫攻坚“四梁八柱”,政策体系基本完善。
——脱贫保障务实有力,攻坚基础全面夯实。 我省在全国率先推行民政低保和扶贫标准“两线合一”,推行扶贫资金切块到县、项目审批权下放到县,开通“精准扶贫金融服务热线”,较早推行金融主办行制度,为基层360乡镇配备专兼职扶贫干事。同时累计抽调400余名懂项目、会审计、熟悉农牧工作的人员充实到各级扶贫系统,先后两批选派第一书记和扶贫(驻村)干部1.49万名,脱贫攻坚队伍力量得到有力加强。
——贫困群众稳定增收,造血功能得到提升。 通过加大产业扶贫力度,加大技能培训力度,加大生态扶贫力度,加大创业支持力度等四个方面,全省实现累计培训贫困农牧民7.4万人次,稳定就业率达到60%以上;29个县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工程,在208个村实施乡村旅游扶贫项目,全省累计实施光伏扶贫项目720兆瓦;累计开发生态公益性管护岗位16万个,安排贫困户4.7万人;开发环境整治、治安管理等公益性扶贫岗位2000余个,实现劳务收入1.78亿元,人均增收4200元;扶持1100余名青年创业,带动8017名贫困人口和青年人就业增收。
——行业扶贫持续加力,民生短板不断补齐。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近三分之二的农牧户住房得到根本性改善,90%以上的贫困户有安全住房。截至目前,已累计完成“十三五”搬迁任务的91%;推进“控辍保学”工作,2.36万名辍学生重返校园,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4.2%。实行“六减十覆盖”政策举措,将大病集中救治扩大到14个病种,大病医疗保险起付线由5000元降至3000元,扎实开展“三个一批”健康扶贫行动,贫困人口住院费用自费比例下降到平均6%。同时,各行业部门累计投入行业扶贫资金157.7亿元,深入实施十个行业扶贫专项行动,着力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短板。
——扶贫理念深入人心,攻坚合力更加凝聚。 建立了各级干部联点、定点帮扶、结对帮扶、“一联双帮三治”等工作机制,实行挂钩扶贫。10.9万名党员干部与16万贫困户结对认亲,13家中央定点扶贫单位、2500家省市县定点扶贫单位与1824个“三类村”建立了帮扶对子,428家民营企业(异地商会)与577个贫困村建立了结对帮扶关系,累计投入各类帮扶资金14.5亿元。同时,扎实推进对口支援工作,争取国际农发基金贷款7.13亿元,启动实施青海六盘山片区扶贫开发项目,惠及12.8万贫困人口。
——区域扶贫成效明显,深度攻坚推进有力。 着眼我省不同类型地区扶贫开发实际,按照“瞄准最困难的地区,扶持最贫困的群体,解决最紧迫问题”的思路,先后实施了青甘川交界地区、海北藏族自治州牧区农事队、同德县、兴海县南部三乡特殊类型地区扶贫攻坚。(王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