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将原有主城区的3个限行区域调整为2个区域

16.01.2016  17:37

   西宁市政府于1月15日正式发布并施行《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道路实行机动车限行管理的暂行规定》,将原有主城区的3个限行区域调整为2个区域,并延伸了东、西、南、北四个外围边缘区域的限行范围。

  《关于对主城区道路实行车辆限行、禁行管理的通告》自2015年8月份执行以来,西宁市主城区的交通流量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控制和削减,有效缓解了主城区交通压力。但随着南线外环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北线高速公路同步实行免费通行,西宁城区初步形成了外环内网的路网结构。在此条件下,目前执行的车辆禁、限行管理措施,已不能完全发挥外环内网分流的作用。为合理调控西宁城区交通流,优化通行车辆类型,深入推动西宁市交通“缓堵保畅”,西宁市政府于1月15日正式发布并施行《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道路实行机动车限行管理的暂行规定》,并对原《关于对主城区道路实行车辆限行、禁行管理的通告》同时废止。

  此次调整将原有核定载质量为10吨(含10吨)以上货车的限行范围变更为5吨以上货车来代替,以降低货车吨位的方式,扩大限行范围,此外核定载质量为1吨以上(含1吨)的货车、核定载客19座以上(含19座)的客车、电动自行车以及各类摩托车的限行道路,增加了朝阳西路为限制通行道路,其他区域道路限行范围不变,同时还扩大了黄标车、农用车辆的限行范围。西宁市交警支队也在各限行路口设置了相应的禁令标志,以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