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召开“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4年派遣培训会

21.07.2014  10:04
  7月14日,省司法厅在西宁召开“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4年派遣培训会。省司法厅副厅长刘伯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省法律援助局负责人向新一届志愿律师详细介绍了青海省省情和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及往届志愿律师工作成效,并对近一个时期“1+1”志愿者行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派遣我省的新一届志愿律师分别做了自我介绍,纷纷表示将按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和省司法厅的要求,严格遵守服务地各项规章制度,端正态度、坚定信念、运用所学服务群众,服务青海,做一名合格的志愿者。黄南州司法局负责人代表受援地作表态性发言,表示将尽一切力量为志愿者安排生活和工作环境,搭建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工作平台。
  刘伯林副厅长指出:“健全和完善法律援助”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深刻分析、全面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出发的一项重大部署,开展好“1+1”志愿者行动,维护好困难群众合法权益,能充分体现我们党以人为本的理念,也是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实践,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必须站在全局高度进一步增强“1+1”行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充分认识开展好“1+1”志愿者行动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要求,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民生工程的重要体现。
  他强调,新一届“1+1”志愿律师要充分履职,推动我省“1+1”志愿者行动深入开展。一要努力做到“三个转变”,即转变工作职能、转变生活方式、转变服务方式;“三个适应”即适应服务地环境、适应服务地生活、适应服务地语言。树立好“1+1”志愿律师形象,扎扎实实推进我省新一届法律援助行动取得新成效。二要努力做好“三个坚持”,即要始终坚持群众利益至上的理念;要始终坚持依法、规范、诚信执业;要始终坚持按照有关工作规章办事。三要努力做到“三个结合”,即“1+1”行动要与社会和谐相结合、与服务民族团结相结合、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结合。四要努力做好“三个表率”,即做好维护民族团结的表率、促进社会和谐的表率、维护公平正义的表率。
  他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新一届“1+1”志愿者行动在我省顺利开展。一要为志愿者律师搭建好创业平台,努力解决好志愿律师学习、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为他们搭建好舒心、安心的生活环境和干事创业的工作平台。二要开展专题业务培训,为志愿律师压担子、交任务,进一步激发志愿律师的工作热情和动力,力争取得新成效。三要做好宣传表彰。结合我省特点,突出志愿者特色,创出品牌,形成声势。充分展示律师、大学生志愿者良好的精神风貌和无私奋献的精神,推动这项行动在我省取得更大成效。
  全省12个受援地司法局局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厅律师公证管理处、法律援助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及2014年12名派遣至我省的志愿律师等40余人参加会议。
国家10.49亿支持我省启动实施教育强国推进工程
  今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省发展改革委紧抓“十四五”开局机遇,围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新时代目标,科学谋划项目储备,主动加强汇报衔接,全力以赴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教育领域基础设施建设。经积极争取,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我省教育强国推进工程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10.人民政府
甘青两省政协就推动兰西城市群建设开展联合调研
  8月2日至6日,青海省政协应甘肃省政协的邀请,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