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司法厅召开“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青海项目2018年度派遣会

12.07.2018  08:33
  7月5日,“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8年度启动仪式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6日,服务青海的18名来自全国各地的志愿者律师一路劳顿到达青海省海北州。7日上午,省司法厅召开了2018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和大学生志愿者·青海项目派遣会。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伯林出席派遣会并讲话,厅法律援助管理局局长李连才主持派遣会,海北州司法局局长柳万青致欢迎辞。
  刘伯林副厅长对志愿者律师和大学生志愿者在“走、转、改、服、新”上提出要求,即:走,走遍服务地的山山水水,了解风土人情、宗教文化。转,转变角色,从社会律师,转变为公益律师。改,改变服务方式。服,以人民为中心,以服务为中心,以为党委、司法行政和百姓服务为宗旨。新,就是创新,到了新的地方要适应新的环境,新的服务方式。刘厅长提出广大志愿者律师和大学生志愿者要深刻理解“1+1”行动实际上是法治慈善行为,做好法治慈善行动的践行者;要理解“1+1”项目是党和政府的一项温暖工程;要理解“1+1”项目是提升受援地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重大举措;要理解“1+1”志愿者律师的工作职责;要积极维护法治的公平正义。与此同时,刘伯林副厅长给服务地司法行政系统也提出具体要求:一要带领“1+1”志愿者律师和大学生志愿者“走、转、改、服、新”。二要向党委政府汇报志愿者律师项目。三要对“两支”队伍工作上大力支持。四要对志愿者生活上关心帮助,提供方便。五要依照规定,严格管理“两支”队伍。
  厅法律援助管理局局长李连才表示,“1+1”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是向困难地区和群众传递法治温暖,以为困难群众提供免费周到的法律服务为宗旨,要切实服务当地政府,助力“扶贫攻坚”,努力实现援助地自我“造血”。
  会后,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陈发虎对2018年度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和大学生志愿者及服务地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他从我省省情、志愿者队伍管理、“1+1”志愿者项目的开展情况、工作现状等方面展开培训,为2018年度“1+1”志愿者项目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当日下午,厅法律援助管理局组织志愿律师和大学生志愿者前往原子城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接受爱国主义教育。之后参观了海北州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了解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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