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库建言:走具有中国特色青海特点的乡村振兴道路

19.03.2018  17:33

   编者按: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我省在新时代做好“三农三牧”工作的总抓手,是新青海建设的一个重大任务,我们要抓住国家重大战略机遇,结合省情特点,坚定走具有中国特色青海特点的乡村振兴道路,切实解决好“三农三牧”问题,推进青海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本期“智库建言”围绕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结合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约请了省内外4位专家,就因地制宜、注重特色,扎扎实实推进乡村振兴这一主题进行深入探讨,以资参考。

   乡村振兴战略的三大核心机制

  周立

  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特定时期,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体现了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继若干个“中国之谜”之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将再为世界增添一个现代化进程中同步实现乡村振兴的“中国之谜”。

  中国发展道路迥异于西方,已经带给了世界若干个“中国之谜”,如科技应用的“李约瑟之谜”,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韦伯疑问”,“高财政赤字和高货币供给量的同时保持价格稳定的现象”的“麦金农之谜”。诸多“中国之谜”,来源于西方理论和经验,不能有效解释中国发展实际。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将再一次走出一条农村发展的中国特色道路,为解决世界各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乡村普遍衰落问题作出有力回应,并有望打破现代化进程中乡村衰退这一“铁律”,凸显和进一步增强中国的“四个自信”。

  任何国家的历史发展进程,都不能闭门造车,中国梦与世界发展与进步息息相关。现代化进程中,无论是欧美西方发达国家,还是日韩等东亚发达国家,都走过了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现代化进程同时伴随乡村凋敝,是世界范围内的普遍现象。步入工业化和城市化中期加速阶段的中国,也出现了明显的城乡差距过大、乡村治理失序、农业农村发展滞后等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和不同步现象。直面中国社会新矛盾,积极回应时代新挑战,需要立足中国实际,学习汲取国际经验,展开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不平衡、不充分、不同步这三大问题的三大核心机制的深度研究。

  中国最大的发展不平衡问题,是城乡差距过大。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个核心机制,就是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实现产业兴旺和生活富裕。主要是通过城乡一体化的进一步实施,解决城乡收入差距过大、公共设施、公共服务、公共投资缺口较大这四大问题,促进城乡均衡发展。

  中国最大的发展不充分问题,是农村发展不充分。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二个核心机制,是推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破解乡村治理困境,解决发展不充分问题。通过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实现乡风文明、治理有效。

  中国最大的发展不同步问题,是农业现代化滞后于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三个核心机制,是找准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这一最大短板,切实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四化同步,补齐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最大发展短板。通过“七条道路”(城乡融合发展、共同富裕、质量兴农、乡村绿色发展、乡村文化兴盛、乡村善治、中国特色减贫),推动生态宜居与乡村生产生活发展相适应,走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

  针对上述三大问题和机制,笔者认为,由于国情和发展阶段的巨大差异,欧美国家乡村发展经验,很难对中国带来直接的借鉴价值。一方面,农业资源禀赋截然不同,使得欧美国家不可能产生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等基本概念,从而难以在产业兴旺、生活富裕等目标,提供切合中国实际的经验。另一方面,由于发展历史和乡村特征的显著差异,使得在乡村治理体系、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土地三权分置等方面,对中国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等目标,也难以带来可资借鉴的经验。欧美国家也没有国家主导土地再分配的历史,政治背景也大不相同。相反,亚洲各国和地区,尤其是东亚地区,在农业资源、发展历史、乡村特征等诸多方面,与中国有很强的相似性。亚洲经验,尤其是东亚地区经验,会对中国产生良好借鉴。日本、韩国、中国台湾等率先进入发达经济体行列,其中一个决定性因素,是在现代化进程中实施了名称不同但内容近似的乡村振兴战略。如韩国的新村运动、日本的新农村建设、中国台湾的社区营造等。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综合分析国际国内形势和我国发展条件”,这要求我们从中国基本国情出发,学习借鉴国内外多种乡村发展经验。通过这种国际国内形势综合分析的办法,使得我们“摸着石头过河”的中国道路,走得更稳。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

   抓住乡村振兴战略重点 推动高原农牧业兴旺发展

   王兰英

  乡村振兴战略,是我们党在历史发展的关键时期,又一次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提出的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是青海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机遇和必然选择。我们要抓住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积极推动高原农牧业现代化进程。

   乡村振兴战略是夯实青海经济社会现代化基石的重大机遇。 农业是经济发展、社会安定、国家独立的基础,农民和农村问题始终是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根本问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的历史方位,着眼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新中国成立以来,伴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青海从一个完全的农牧业社会、乡村社会,进入到了工业化、城市化阶段。在这一伟大的历史进程中,“三农三牧”源源不断地提供土地、劳动力、原材料及广阔的市场,发挥了不可低估的基础性作用。今天,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中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无疑是夯实青海与全国同步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基础的重大机遇。认清并抓好这一机遇,必将掀开青海经济社会发展现代化的新篇章。

   乡村振兴战略是加快青海农牧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在“三农”工作中的具体落实,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升级版。“产业兴旺”较之于“生产发展”,突出了农牧业作为一个基础性产业发展的重要性;“生活富裕”较之于“生活宽裕”,要求农牧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有更大的提高;“生态宜居”较之于“村容整洁”,体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内涵;“治理有效”较之于“管理民主”,强调治理效率和基层农牧民主动参与的结果。乡村振兴战略在更高层次上,着手根本解决“三农三牧”问题,对于相对落后的青海省来说,是加快农牧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打造生态生产生活共赢新格局,建设生态宜居新家园,焕发乡风文明新气象,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塑造美丽乡村新风貌,必将促使青海农村牧区按照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快速向前推进。

   产业兴旺是青海农牧区振兴的重中之重。 乡村振兴战略20个字总要求是一个整体,同时又各有侧重,地位不一。其中“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关键所在,是乡村振兴的重点。没有产业兴旺,乡村振兴就没有基础,就会是无源之水,无根之木。没有产业兴旺,就没有农牧业的现代化,也就没有整个国民经济的现代化。对于青海来说,产业兴旺更是农牧区振兴的重中之重。青海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突出表现在“三农三牧”上。2017年,青海省地区生产总值2642.80亿元,占全国总产值的0.32%;第一产业增加值238.41亿元,占全省总产值的9.0%;年末全省户籍人口598.38万人,其中乡村户籍人口344.03万人,占总人口的58.84%。也就是说,超过半数的农牧业人口生产的产值不到总量的10%。由于农牧业发展滞后,导致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之比为3.1,这一数据离我国设定的小康社会标准2.8有很大差距。所以,农牧业兴旺是青海农牧区振兴的重中之重。只有农牧业按照现代产业发展规律向前推进,农牧民收入水平大大提高,生活越来越富裕,农村牧区才能成为拥有蓝天白云绿水青山和实现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的令人向往的家园。

   积极推动青海农牧业兴旺发展需走现代化之路。 近些年,青海农牧业生产水平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但相对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农畜产品供给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极为突出,其主要原因是农牧业发展现代化水平低。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要按照中央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一条适合农牧区的振兴之路。一要以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构建具有高原特色的现代农业、高原生态畜牧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促进小农户小牧户和现代农牧业发展有机衔接。二要把适宜于本地农牧业发展的科学理念和现代科学技术与耕地、草场、保种、育种,机械化、人力等生产要素相结合,全面提高农牧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三要质量兴农兴牧。推动农牧业导向由增产转向提质,着力培育农畜产品品牌,保护具有高原特色的地理标志农畜产品,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健康养殖,加强农牧业投入品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促进农牧户与大市场有机衔接。四要构建农牧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系。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实现农牧业提质增效、农牧民乐业增收、农牧区绿色发展。 (作者为青海省委党校经济学部主任、教授)

   乡村振兴要尊重农家院落的价值

  朱启臻

  乡村振兴要遵循乡村发展规律,这个规律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要全面认识乡村独特的功能和价值体系。为了适应农业生产而诞生的乡村,在其漫长发展过程中始终沿着两个维度成长:适应生产(农业生产、庭院经济和家庭手工业)和方便生活,并衍生出诸如生态、社会、文化、教化等多种乡村特有价值,形成了独特的乡村产业结构、社会结构和文化结构。乡村振兴只有在尊重乡村功能与价值体系的基础上,传承和提升乡村价值,并不断赋予其新的、更高水平的价值,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忽视乡村价值体系而试图建立新的社会结构和文化结构,其结果往往导致村落共同体解体,生产难以为继,生活陷入窘迫境地。因此,振兴乡村,必须了解乡村价值体系。农家院落是乡村重要构成要素之一,这里仅就农家院落与乡村振兴的关系做些论述,旨在引起大家对村落与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关系的关注,思考应该把青海的乡村建设成什么样的乡村。

  农家院落是农民用围墙或栅栏围起来的包括建筑、设施、空地以及具有特定生产生活内容的空间结构,是构成村落社会的基本单元,是农民祖祖辈辈生产、生活、娱乐和社会交往的空间,是乡村文化的重要载体。村民的生产与生活在院落里以微观形式得以生动体现。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大理市湾桥镇古生村农民院落里座谈时说道:“这里环境整洁,又保持着古朴形态,这样的庭院比西式洋房好,记得住乡愁。”“庭院比西式洋房好”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农家院落价值的深刻理解。农家院落具有很多特殊价值,我们选择几个说明之。

   第一,农家院落的生产价值。 农家院落是在长期适应农业生产过程中演变而成的,生产功能是其重要功能之一,不仅房前屋后种瓜种豆,还可以发展养殖业以及编织、纺织、食品制作、木工等家庭手工业。所谓“五谷丰登,六畜兴旺”就是以农家院落为特征的生产状态。院落还具有存放农具、贮存农产品等储存功能,为农业生产提供保障条件。农家院落也是现代乡村产业融合的重要空间,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振兴传统工艺,培育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与乡村休闲、度假等一起形成乡村多元化经济。一些乡村建设之所以失败,原因正在于建设者不懂得乡村院落与多元化乡村生产之间的关系,在为农民盖起新房子的同时,消灭了院落经济。因此,乡村建设必须清楚乡村与乡村生产的关系。

   第二,农家院落的生态与生活价值。 农家生活大部分时间是在院落中度过的,院落是村民吃、喝、住、娱乐和民俗活动的重要空间,满足着人们对物质和精神的多方面需求。农家院落也是乡村的交往空间,是维系邻里关系的重要条件。生老病死、婚丧嫁娶、时令节日等诸多礼仪活动也以院落为空间依托。农家院落还是乡村有机循环的重要节点,种植与养殖的循环,居民生产与生活的循环都在院落里完成,对维系乡村生态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如今很多乡村之所以出现类似城市的垃圾问题,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因为忽视了农家院落的生态价值。

   第三,农家院落的社会与文化价值。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文化自信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中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中国人的文化自信源自于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文明历史所孕育的优秀传统文化。人们常说乡村是传统文化的根,传统文化就存在于乡村的形态、建筑、生产与生活方式中,其中农家院落是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农家院落是维系熟人社会的重要条件,诸如尊老爱幼、邻里互助、诚实守信等一系列优秀传统文化皆依托农家院落才能传承和保持。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文明乡风也要以院落结构为载体。深入挖掘农家院落社会文化价值及其所蕴含的优秀理念、道德价值,有助于发挥其在凝聚人心、淳化民风方面的重要作用。

   第四,农家院落的教化与治理价值。 乡村被认为是天然具有教化功能的空间,农家院落、农家生活、村落公共空间等构成乡村教化体系,其中农家院落是基础。农家院落的开放特点,是形成熟人社会以及乡村监督、示范、模仿、舆论约束等教化途径的前提。在乡村开展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等评选表彰活动,用身边好人的典型事迹,弘扬真善美,只有在农家院落存在的前提下才更有效。有效的乡村治理,要充分利用乡村教化价值,若没有了农家院落,乡村教化功能就会消失。

  农家院落是乡村整体价值的缩影,没有农家院落,乡村就不成其为乡村。实践中由于人们不清楚村落和院落的价值,盲目按照城市建设的思路建设乡村,在消灭了农家院落的同时也严重削弱了农业生产,影响了农民生活,破坏了社会与文化结构。因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充分认识和尊重乡村与农家院落的价值十分重要而迫切。要真正理解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在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中,要注意保留村庄原始风貌,慎砍树、不填湖、少拆房,尽可能在原有村庄形态上改善居民生活条件”的深刻含义。农家院落是中国传统建筑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也是乡村社会结构、文化结构得以存在的前提。它区别于现代城市的居民楼,带有浓郁鲜明的乡村风情。要在保留院落乡土特色的同时赋予其现代功能,可以避免“千村一貌”的乡村建设模式,让村落既有利于农民生产生活,又能保持田园风光和良好的生态环境,把农村真正建设成幸福美丽的家园。 (作者为中国农业大学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教授)

   牧区乡村建设不能简单模仿农区的做法

  张孝德

  青藏高原的牧区乡村是在独特的自然环境和悠久的历史文化磨砺中形成的具有高原特色的乡村生活方式与生产方式。在实施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中,不能以农区思维方式搞牧区乡村建设。

  首先,牧区乡村具有独特的文明与文化价值。长期以来,我们在乡村建设中付出了很大的代价,其中的深层原因,就是以建设城市的思维来建设乡村。以城市思维建设乡村的背后,是把城市价值看得高于乡村。认为城市才是现代文明的代表,乡村是被淘汰落后的代表。其实这种认识也同样存在于对待农区与牧区的关系上。以生产力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先进与落后的思维,把游牧看成是比农业落后的生产方式来看待。所以牧区乡村建设按照农区方式来改造,认为牧区乡村要过上幸福生活,就要像农区那样生活,像城市人那样生活。实践证明,这种认识是有问题的,对此我们已经付出了不少的代价。如简单模仿农区的养殖方法,甚至简单引入发达国家的养殖方式导致无法落地等。在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中,不能再犯同样的错误。

  要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需要以生态文明观来重新认识牧区乡村的历史与时代价值。这个文明观,就是新时代背景下城市与乡村等值、农区与牧区等值的文明观。按照工业文明的生产力标准,游牧生产方式比农业生产方式的效率低,所以牧区乡村建设要向农区看齐。但是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所讲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看,恰恰发现,牧区依托的绿水青山是高度稀缺的自然资源。从经济学的原理看,越是稀缺资源其价值越高。从自然资源的稀缺程度看,牧区生产方式比农区的价值还要高。在如此稀缺资源基础上形成的独特的高原生产方式、高原文化资源和独特生活方式,是发展新时代乡村旅游业最稀缺的资源。所以,高原牧区乡村建设绝不是简单地向农区看齐。

  其次,牧区乡村建设要探索独特的发展之路。也许人们会有疑问,从理论上讲牧区乡村自然资源是具有高价值的稀缺资源,但远离市场无法使这些资源变成现实的财富。对于这个问题认识的关键,是基于什么样的市场定位。如果从一般的大众消费市场看,这个需求基本不存在。但是从小众市场看,这却是一个成熟的消费市场。独特青藏高原所拥有的稀缺资源与产品,是一种有限的资源和产品,其所满足的不是大众市场,而是小众的需求群体。这个小众的消费市场,是属于中国中高端收入阶层消费的资源。青藏高原是一个满足人类心灵净化之修、精神升华之行、文化体验之旅、稀缺产品之品的圣洁地方。由于这里的自然生态环境既是高度稀缺的资源,同时也是高度敏感、一旦破坏自我修复能力很弱的资源,所以青藏高原绝对不能搞面向大众的旅游开发。但这不等于青藏高原的资源只能保护,不能利用。要实现保护与利用均衡,就是要根据资源的独特性,针对有限的小众市场探索独特的发展之路。

  一是服务小众的高端定位。青藏高原乡村是自然赐给人类的独特资源。高原牧区乡村需要现代化,但不是变成农区和城市的现代化,而是让高原乡村作为时代礼物回馈现代化。高原乡村资源是服务于小众需求的乡村。这个定位不能错,如果离开这个定位,高原乡村建设就会在面向大众的开发中,陷入资源破坏,最后不得已再度回到封闭式保护中。服务小众定位是高原尤其是三江源地区在开放式保护中走保护与发展双赢之路的重要前提。

  二是以产定销的生产模式。高原自然资源的有限性,决定了高原牧业生产资源的有限性。解决这个问题的出路,不是目前希望通过科技进步、提高产量来解决,而是通过生产方式创新来解决。这就是以产定销的计划生产方式。高原牧区生产出多少产品不能按市场需要来确定,而是根据人与自然均衡前提下能够生产多少来确定。如牧区的牦牛今年出栏多少,不是说市场需要多少就出多少,而是根据生态保护平衡确定今年可以出栏多少。以产定销是高原牧区市场模式必须坚持的规则,如果突破这个规则,保护与发展双赢的目标就很难实现。

  三是拍卖定价的市场模式。高原牧区的牦牛肉、藏药、三江源生态之旅等产品是一种无法替代的原生态的稀缺产品,是一种市场需求潜力很大的产品。目前最大的问题是,我们没有为这种稀缺产品,找到一种科学的价值发现和市场定价模式。在广东对具有高度稀缺性的荔枝王,每颗的价格,通过拍卖最高的可买到25万元。所以以产定销,不仅不会降低牧民的收益,反而是保证产品的稀缺性和高收益的重要举措。与以产定销相配套的市场模式,不能走传统市场定价,而是要按照艺术品市场的定价模式进行拍卖定价。

  四是特许经营的管理模式。三江源资源的稀缺性,从经济学看属于具有自然垄断特性的经济。把三江源作为一个经济特区,经营企业进入必须进行资格认证。由于三江源生态经济是三江源生态保护的有机组成部分,这就要求进入三江源经营的企业,必须承担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进入三江源生态经济特区的企业,应该有专门的资格认证,不能是让缺乏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对三江源传统文化价值缺乏保护意识的企业进入。特许经营是三江源高原生态经济特区的一项重要制度。

  五是本土化的开发模式。高原牧区乡村生产方式的专有性和不可替代性,决定了这种生产必须是以牧民为主体的生产体系。绝不能按照传统的招商引资模式,通过引入大资本来对传统的生产方式进行改造,让牧民成为财富生产的边缘群体。高原牧区乡村最有价值的财富,就是牧民这种独特的生产方式。牧民是这种生产方式的主体和享有这种财富收益的主体地位不能动摇。如果引入大资本来改造传统生产方式,那么出于资本逐利动机,就会变成追求短期收益的竭泽而渔的破坏式发展。高原牧区乡村发展必须在保证牧民是生态经济生产主体、财富分配主体前提下走渐进的发展之路。 (作者为国家行政学院生态文明研究中心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