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中院扎实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

17.04.2015  19:00

        今年一季度,西宁中院紧密联系干警思想和工作实际,以“明确责任、抓好教育、健全制度、加强监督”四项举措为活动总抓手,扎实开展了2015年度新一轮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以明确责任为核心,加强组织领导。院党组把做好廉洁司法教育工作作为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制定下发《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2015年度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活动任务、方法、步骤。召开动员会,进行深入思想发动。同时,将抓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责任以《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式予以确定,由党组书记、院长与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部门干警分别签署《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强化院、庭长的“一岗双责”意识,夯实了司法廉洁建设责任。 

        以学习教育为基础,筑牢廉洁自律防线。一是通过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央、省、市关于“四风”问题的相关纪律要求,全国法院和省高院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青海省委政法委政法干警八条禁令》等纪律规定,聆听省纪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副主任马应龙讲授的《廉洁自律教育》培训课,收看“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开展“法官当如邹碧华”学习讨论,组织党员干警订阅“西宁党建”微信公众平台,收听西宁广播电视台开办的“夏都好声音”广播栏目等形式,不断增强干警严格遵纪守法、坚持廉洁操守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组织干警认真通读《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第五辑)》;以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王应青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城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喜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等违纪违法事实作为典型案例,对全体干警进行提醒、教育;组织全院干警旁听备受社会广泛关注的张军治玩忽职守抗诉案,用身边事教育警示身边人,把廉洁教育贯穿到审判执行工作中,突出了警示教育的震撼力和感染力,极大地增强了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以健全制度为保障,建立长效机制。西宁中院组织干警从司法行为、司法程序各环节入手,切实查找和分析司法不公、司法不廉、执行不力、作风不实等问题,在自查、互查的基础上,分析问题发生的主要原因,完善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并将廉政机制建设和司法体制改革同步推进,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制度,重新排查、评估合议庭和独任法官可能面对的廉政风险,重新构建审判执行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细化院、庭长审判监督权和审判管理权,制定《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深入推进全市法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把“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与院、庭长必要的监督指导有机协调统一。

        以监督检查为抓手,切实改进作风。加强对工作纪律、廉政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每月由院领导带队,不定时对考勤纪律、立案窗口服务、法官庭审情况及干警工作状况进行明察暗访,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5个部门因疏于管理、25名干警因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受到通报批评。迟到、早退、无故离岗等“慵、懒、散”现象和不准时开庭、法官庭审接打电话、随意离开法庭等不规范司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工作纪律进一步严明。同时,加强重大节假日的执法执纪督促,在元旦、春节期间对全市两级法院值班备勤、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切实改进司法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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