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国税以“马上就办”为要求 三点发力推进督查督办工作

21.04.2015  03:42

今年以来,青海国税紧跟国家税务总局督查工作的节奏步伐,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紧扣重要决策落地、工作部署马上就办两个目标,找准支撑点、突破点、发力点,构建横向互动、纵向联动、齐抓共管的督查格局,淬炼反应迅速、闻风而动、雷厉风行的督查作风。

一是找准支撑点,构筑“上下同步”的推进局面。以构建运转高效的领导体系和科学严谨的制度体系为支撑点,指导、督促、推动督查督办扎实开展。高规格推进督查工作。组建了“省—市(州)—县(区)”三级督查领导小组,实行逐级负责制,各单位“一把手”既对上级交办督查事项负责,又对本级督查工作负责,提升督查工作执行力和约束力。高质量推进督查工作。按照“把握全局、重点突出、精准发力、量化细化”的原则,结合本省实际,对总局督查相关意见和办法进行了细化,先后制定出台了青海国税系统督查管理办法、年度督查重点、督查实施方案、督查考评细则等规章制度,明确了推进督查工作方向,统一了规范督查口径,全省国税系统督查工作开展步调相同步、要求相统一、进度相对称。

二是找准突破点,汇聚“上下同温”的推进力量。通过把组建督查队伍和严格督查流程作为突破点,充分激发和调动全系统开展督查工作、落实督查任务的责任心和积极性。组建一支督查专业队伍。经过各地推荐、省局初选、领导审批三个环节,组建了60人的全省国税系统督查专员库,并按照1:2的合理比例,确定了处级领导干部督查组长候选库和督查队员候选库,并制定《督查岗位职责》等管理办法,为督查专员履行工作职责、遵守组织纪律提供约束和保障。建立一套规范督查流程。对于实地督查,建立了从确定计划、实施准备、现场检查、交换意见、总结汇报、整改反馈到责任追究的完整“工作链”;对于案头督查明确了从立项通知、跟踪催办、反馈审核、总结报告规范流程。并对限期报告、调查复合、情况通报、责任追究、督查调研等明确了严格规范的流程,从源头上杜绝了“弱督”、“少督”等问题出现。

三是找准推进点,形成“动态互联”的推进合力。将建立绩效和督查互促互进的工作机制作为推进点,紧抓绩效关键指标开展督查,督查倒逼绩效指标落实,形成了共促落实的推进合力。形成联动机制。通过建立预警提醒机制和结果反馈运用机制,对于绩效考评中遇到的推进难度大、开展进度慢的工作任务,由绩效办提请督查工作人员,由督查工作人员实施跟踪了解、掌握情况、督促落实,对未完成或逾期未完成的任务和指标,下达《督查催办单》预警提醒相关责任人。形成动态监督。对各处室个性绩效指标考评结果和系统指标考评结果,每季度随机抽取20%—30%指标进行重点督查,特别是考评中出现的“未扣分”指标项目,对考评依据、工作实绩进行实地督查,进而实现全年全覆盖。同时,按照督查内容和事项,将督查结果反馈给相关考评处室,对该项督查内容所涉及的绩效指标进行影响,作为分档计分法考评的参考标准,进而达成绩效目标“运行维度”的过程监督和督促,实现查改问题、有效落实的“改进维度”,促进了绩效和督查的“双提高”。

        (责任编辑:李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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