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严把党员发展关

05.01.2015  22:10
核心提示:   近年来,乌兰县认真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总体要求,针对党员发展工作中培养、谈话、考察、外调、政审等前端把关不严等问题,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原

   近年来,乌兰县认真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总体要求,针对党员发展工作中培养、谈话、考察、外调、政审等前端把关不严等问题,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原则,坚决执行党要管党、务必从严的要求,积极推行“四注重、五严格、六不批”工作法,严把党员发展关口,确保党员发展质量。

  四注重,把好结构关。针对前几年个别村级党组织突击发展、盲目发展的问题,明确各层面发展党员的重点对象,有侧重点培养、有针对性发展。在农村牧区注重从返乡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致富能人特别是农村牧区青年中发展;在机关注重从爱岗敬业、热心为群众服务、工作积极上进、文化素质高的优秀青年中发展;在企业注重从生产一线、技术能手、业务骨干和管理人才中发展;“两新”组织注重从社会团体的专职工作人员、懂经营善管理人员中发展。同时,坚持以计划为前提,优化为重点,根据各基层党组织党员的年龄、文化、层次差异有重点的确定发展对象,使党员结构在持续发展的过程中不断优化,整体质量不断提升。

  五严格,把好门槛关。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按照“确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研究审批决定、发展正式党员”的基本程序进行,特别是严格把好五道程序关口。一是严把积极分子确定关,必须经党小组或正式党员推荐,必须经党支部研究通过,必须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接受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二是严把发展对象审查关,确定预备党员前,支部必须召开会议,听取联系培养人和党员群众的意见,研究确定;党组织必须派专人搞好外调,实行严格政治审查;党组织必须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申请人必须汇报思想工作情况,说明入党动机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全体党员必须进行表决通过。三是严把发展对象考察关,严格执行党员发展考察谈话制度,凡接收预备党员必须上级党组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并作出鉴定。四是严把发展党员公示关,推行“三步公示法”,即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公示,把拟确定为培养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申请入党时间、支部讨论意见向群众公示;接收为预备党员情况公示,将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将发展对象的培养、培训、政审等情况向群众公示;预备党员转正情况公示,将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的现实表现向群众公示。五是严把发展党员全程纪实关,实行支部全程登记、党委全程参与、联系介绍人全程签字制度,对积极分子培养考察、预备党员接收情况和预备党员考察转正情况实行全程纪实,客观真实地记录发展党员全过程,记实内容无异议后由党支部永久保存。

  六不批,把好质量关。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对照先进性具体要求,依据程序和规定发展党员,严格做到“六个不批”,即积极分子未经1年以上培养、考察不批;入党动机不纯、觉悟不高、信念不坚定不批;不懂和不掌握党的基本知识不批;未经党委一级集中培训的不批;没有政审和政审不清不批;未经公示和纳入信息库管理的不批。坚决杜绝违反程序或简化程序发展党员的现象,做到工作不走样、程序不变通、要求不降低。

  2014年,按照“四五六”工作法,全县共发展党员75名,其中,女19名,占总数的25.3%,少数民族32名,占总数的42.6%,农牧民41名,占总数的54.7%,35岁以下54名,占总数的72%,大专及以上学历者35名,占总数的46.7%,全县党员发展工作逐步向数量、性别、民族、年龄最优化目标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