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县法院: 因地制宜努力破除“送达难”

10.11.2015  15:40




        乌兰县法院受理那某某、乌某某、红某诉格某某侵权责任纠纷案,待立案受理后,该院及时依原告提供的通讯联络方式,联系被告让其及时到法院出庭应诉。但被告是牧民,因牧区通讯信号差,未能及时联络,牧区又无邮政办理点,无法通过邮寄方式进行送达,主审法官决定驱车前往被告家中,向其直接送达。

        经近2个小时的驱车奔波,路中由于无具体道路指引,迷路两次后,终找到被告家,向其送达了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见被告接到诉讼文书有抵触情绪,不签收诉讼文书的情况,主审法官向其详细解释了法院诉讼流程,明确告知诉讼权利、义务,叮嘱其按时参加开庭审理,并按法定时限行使提出答辩或聘请律师的诉讼权利,向其明确解释签收法院诉讼文书不是迫使其履行一定义务,而是按法律规定将原告诉至事项告知与对方,引导其按法律规定提出答辩意见,收集证据,以便法院查明事实,作出公正裁判,若躲避诉讼会导致无法有效保障自己的权益。

        乌兰县法院辖区为农牧区,大多数农牧区群众法律意识偏低,很多都怕“官司”,躲法官,长期受到法院打官司就是“丢面子”、“犯法了”等落后思想影响,不愿意签收法院传票,或盲目认为接到法院传票就是强迫其履行一定的义务。另使用邮寄送达、简易送达等方式,因农牧区没有邮政寄送点、通讯网络覆盖不全,尤其牧区群众分散居住,信息交流不通畅,故造成送达难的现象。因此,需要因地制宜,结合直接、委托村委会代为送达、简易送达等方式,完成有效送达。

用好红色资源筑牢初心使命省民政厅不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
  近日,省民政厅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赴海北州原子城纪念馆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中心参观学习,追忆峥嵘岁月,赓续红色基因,丰富学习内涵,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增信走心有新意......民政厅
青海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
  9月24日,青海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副省长、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匡湧主持召开......民政厅
阿更登副厅长调研指导厅系统驻村乡村振兴工作
  10月12日,省民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阿更登率队深入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五峰镇纳家村,调研指导厅系统驻村乡村振兴工作。互助县委副书记、县长王国栋,县委副书记赵以鸿到村陪同调研......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