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让第一书记“下得去 待得住 干得好”

03.02.2016  18:37

   为确保全县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真正做到“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乌兰县推行“12345”工作机制,有效推动了精准扶贫工作顺利开展。

  “一个不变”。即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在村任职期间,人事关系不变,与派出单位工作脱钩,不承担原单位工作任务,一律吃住在村(社区);党员组织关系“向下转移”,一律转到帮扶村(社区),参加派驻村(社区)的组织生活。

  “两重待遇”。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在村(社区)任职期间,享受在原工作岗位的政治待遇不变,同时享受艰苦边远地区工资水平补差和乡镇工作岗位补助;县扶贫攻坚指挥部下拨12.8万元管理经费,用于办公用品购置、报刊订阅、公务邮寄等驻村期间的办公支出。

  “三方共扶”。即派出单位对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加强跟踪管理,在资金、项目、技术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帮助协调解决实际困难;乡镇及时为选派干部协调解决食宿、交通、办公场所等基本问题。同时各镇均选派了1名综合素质高、有一定基层经验的干部,全力协助第一书记熟悉村情民意、搞好联络服务工作。

  “四个优先”。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的期满考核成绩,作为选拔任用、激励奖惩的重要依据。在派出单位干部调整时,同等条件下对任职期间工作表现优秀、实绩突出、深受当地干部群众拥护的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在“晋职晋级、职称评定、评先评优、提拔使用”四个方面优先考虑。

  “五查”管理。通过述职自查、民意调查、谈话核查、实地考察、回访督查的“五查”方式,不定期对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的工作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全面掌握在岗履职情况,包括工作任务、进度、成效等情况。对驻村工作期间表现优先的,选树典型加以宣传、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推广,使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对无故脱岗、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对驻村期间不负责任、工作无起色的,及时予以调整;对违反组织纪律、群众意见较大、造成不良影响的,商派出单位进行调换或者召回,按相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并对选派单位“第一责任人”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