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都区委组织部狠抓 “第一书记”责任落实

05.05.2016  15:44
青海日报

   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以来,海东市乐都区紧紧围绕“六个精准”要求,始终把抓“第一书记”作为推动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抓手,压紧压实“第一书记”工作责任,确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以“强班子带队伍、办实事解难题、拓路子增收入、保稳定促和谐”为重点,明确“第一书记”工作职责,区委、区政府按照工作时间节点要求,定期不定期通过召开推进会、工作汇报会、座谈交流会,及时发放各种工作资料,向“第一书记”提出工作任务和要求,明晰“第一书记”工作责任,要求“第一书记”和扶贫(驻村)工作队做到“四个找准”,即找准贫困村基础设施薄弱环节,缺什么补什么;找准贫困户致贫原因,因人因户制定帮扶方案,做到一户一人一策、一户一人一档;找准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承担的责任单位,明确资金投入、项目安排、时间节点;找准贫困户帮扶责任人,做到对号入座、逐年销号。

  建立健全“第一书记”和扶贫(驻村)工作队考评制度,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常态督查和绩效考核,重点督查“第一书记”驻村开展工作情况、参与重点环节、“回头看”工作情况,检查督办结果直接反馈到“第一书记”本人,对反馈问题迟迟不整改或多次出现问题的“第一书记”进行组织约谈并将情况反馈至所在单位,对扶贫攻坚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严格问责问效,确保精准扶贫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加大精准扶贫工作在乡镇、部门年度考核中的权重,推动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