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都区法院:巡回审判进村镇 服务群众零距离

26.06.2017  15:42







    为了更好的践行“两学一做、司法为民”的宗旨,乐都区法院高庙法庭近日在辖区村镇即案件发生地进行了一次巡回审判活动。

    该案中,被告张某无证驾驶无号牌三轮车在正在修建的民小公路由东向西行驶过程中,与被告冉某驾驶的所有人为李某的小轿车相撞,造成三轮车乘车人孔某受伤,导致其左侧四根肋骨骨折,孔某因治疗共花去医疗费等费用共计一万八千余元。法院经审理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侵权责任法及最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等依法作出了判决。   

    在纠纷发生地开展巡回审判,既方便了群众诉讼,又通过具体的案件审理进行了普法宣传,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当今社会机动车保有量越来越多,各交通参与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也很多,导致交通事故频发,就在巡回法庭开庭现场,法庭还没开庭审理案件,民小公路上又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在建的民小公路由于路面好,超速行驶、逆向行驶等违法现象时有发生,法庭工作人员向全社会呼吁,所有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车,杜绝交通事故发生。

    庭审结束后,法官还为广大群众讲解了相关法律知识及禁毒普法宣传,并就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疑难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得到了当地老百姓的一致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