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都法院召开执行工作推进会

19.07.2019  23:50







        近日,乐都法院召开执行工作推进会,总结上半年执行工作,分析执行案件质效指标下滑、“夏季风暴”集中执行活动成效不明显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安排部署下一步执行工作。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德林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院长陈龙主持会议,院领导班子成员和执行局局长、执行庭庭长、基层法庭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执行局局长祝存林关于上半年执行工作情况和关于“夏季风暴”集中执行活动进展情况的汇报,党组成员、副院长徐天文、陈龙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对执行局的工作情况进行了点评,并对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会议一致认为,乐都区法院执行工作虽然通过了第三方评估验收,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从上半年的执行情况来看,执行质效指标明显下滑,特别是执行案件执结率在全市法院系统排名最后,中院要求乐都法院要高度重视执行工作。最近开展的“夏季风暴”集中执行活动成效不明显,个别基层法庭重视不够,至今未提交一件执行案件,说明当前乐都区法院这些工作面临的问题非常严重,务必引起院领导和大家的高度重视。面对问题,要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特别是在主观上多找原因,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高执行质效,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

        会议对下一步执行工作提出要求:一、人民法庭审结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法庭负责执行。确实不宜由人民法庭执行的案件,才能移送执行局执行。二、民商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注重案件的执行问题,不能盲目追求结案率。三、基层法庭培养一名执行员,办理执行案件,做好执行流程节点数据同步录入。四、利用督促机制,电话、短信及时督促当事人及时履行给付义务。五、用足用活法律规定的强制措施,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被执行人毫不留情,争取执行一步到位。六、适当采取悬赏制度,最大限度搜集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增加案件执结的可能性。七、依法依规适用执行终本程序,克服消极执行因素,提高执行案件结案率。八、引入担保机制,提高诉讼保全措施利用率。九、大力推行小额速裁程序,促使当事人当场履行给付义务,提高执行案件自动履行率。

        会上,徐德林院长组织与会人员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决定》,并对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执行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人民法庭审理的案件由人民法庭负责执行,执行工作是法律赋予人民法庭的工作职责。基层法庭的负责同志和审判人员要统一思想认识,把执行工作作为基层法庭的主要工作,与审判工作同安排、同部署,防止出现重审判、轻执行等错误观念。二是执行局要加大对人民法庭执行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人民法庭的执行工作要主动接受执行局的监督和领导,执行局也要采取工作措施支持人民法庭执行工作,比如定期开展集中执行活动、执行局工作人员下沉到人民法庭进行业务培训、召开会议研究执行方案等方式方法,共同推进全院执行工作。三是建立人民法庭执行工作激励机制。以前实行的案件移送制度,是一项好的制度,一方面可以减轻人民法院执行压力,另一方面可以激发人民法庭执行案件的积极性,要坚持下去并不断完善。自动履行案件执行费的免交审批权,已经授权基层法庭负责人审批,一定要严格掌握,鼓励当事人自动履行。四是进一步规范人民法庭执行工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受理执行案件,严格执行节点和流程管理,业务指导由执行局负责,严禁有案不立或者以结代收,发现此类情况要严肃问责,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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