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都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

22.05.2019  17:07







        为进一步推进乐都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5月16日下午,乐都法院组织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会议由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德林主持,党组成员、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内容共有三项,一是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司法解释。二是传达5月15日海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润晋到我区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三是对乐都区法院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党组书记、院长徐德林在讲话中,对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五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区委的要求部署上来,以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打赢、打好扫黑除恶这场硬仗。二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院党组领导、院扫黑办负责、各庭室协作配合工作大格局。各庭室做好线索排查报送工作,纪检监察室在做好审务督察工作的同时,加强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督导,法警队要做好警务保障工作。三要扎实开展“回头看”工作。成立评查小组对乐都区法院已审结的两起涉恶案件进行筛查和案件质量专项评查,“回头看”工作要重点围绕是否存在涉黑涉恶“关系网”“保护伞”、是否精准打击以及财产刑的执行情况等三个方面。四要根据市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的要求,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要高度重视台账资料的建立完善工作,严格按照市委、区委及上级法院的要求规范建立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台帐,做到件件有底数、件件有流程。五要加大宣传力度,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在院立案大厅和户外LED大屏幕滚动播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和典型案例,在法院办公楼外、各基层法庭悬挂扫黑除恶宣传横幅,通过将乐都区法院已审结的两起涉恶案件制作成光盘进行宣传等方式,不断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