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12.01.2018  10:01

  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意味着必须建立一种全新的城乡关系,意味着城乡发展的战略性转变即将到来。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事关全面小康的目标达成,事关共同富裕的承诺兑现,事关现代化强国的蓝图实现。进入新时代,面对新要求,只有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切实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全方位缩小城乡差距,才能让更多农民充分享受改革发展的最大红利,才能让农民与全国人民一起共享伟大时代的荣光。

  青海地处“三江之源”、“中华水塔”,生态价值巨大,同时是欠发达的民族地区、高寒地区,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其重大意义不言而喻。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推进我省城乡深度融合发展的关键。

  我们必须抓好城乡区域统筹,不断拓展发展新空间。统筹东西南北,促进城乡联动,推动融合发展,不断增强区域发展的协调性。

  必须着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吸引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

  必须深化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推动农牧业从产量导向转向质量效益导向。实施品牌战略,提升牦牛、藏羊、冷水鱼、枸杞等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培育生态休闲、乡村旅游、民俗体验、农村电商等新模式、新业态,促进农牧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必须抓住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的政策机遇,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探索盘活用好闲置农房和宅基地的办法,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培育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加强农牧区基层基础工作,打好“乡情牌”、念好“引才经”,激励各类人才到农村广阔天地大显身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