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闹心事困惑市民

26.10.2015  09:49

   一段时期以来,晚报热线经常接到市民来电,反映他们在购买、过户二手房时受到的困扰,有的是历史遗留问题、有的是难以解决的纠纷,市民希望能够通过晚报了解相关政策、掌握解决难题的应对方法。

   房产证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相符

  王先生的房子在小新街和谐小区,他已经居住了近20年了。近期,王先生想将自己的这套房产过户给儿子,但是房产测绘部门在重新测量时确认王先生房子的面积比他以前房产证上的面积小了9平方米,原来123平方米的房子变成了112平方米,一家人都非常不解,房产证都是房产部门经办的,面积怎么前后不一致呢?

  西宁市房产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解答:最早的房产管理系统还不完善,办证也不规范导致一些房屋房产证面积与实际面积数据有偏差。为了避免二手房买卖时实际面积和产权证面积不一致而产生纠纷,在房屋买卖前,房东(或者买主要求房东)可以向房产部门申请重新测量面积,也可以寻找第三方专业测量机构重新进行测量,然后再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和新的产权证。

   未过户先交钱资金出现风险

  8月份,六十余岁的张先生从一则小广告上看中了城北区的一套二手房。他联系到房东,看了房子和房产证,经与房东商定以28万元成交。赵先生随即与房主签订了买卖协议,张先生将10万元定金交给了房东,并约定好过户时间。谁知在约好的时间里房东却迟迟不来,后来房东在电话中说家中有突发急事回内地了,要张先生再等待一段时间。结果房东至今未露面,张先生因此病倒了。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资金监管处的工作人员解答:二手房屋交易中资金风险时有发生,2014年10月我市已经出台了《西宁市二手房资金监管》相关条例,实行二手房交易结算资金“全额监管”,即买方将房款存入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专户,待新房产证办理完毕,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卖方领取房款手续核实无误后,再通知银行将房款支付给卖方。工作人员建议,二手房交易的当事人一定要选择资金监管,在房产部门备案、办理相关流程,虽然有些麻烦但却完全可以规避被骗。

  买房后卖房人户口不迁走

  古女士为了让女儿上十一中,去年2月份她在南山路阳光小区买了一套二手房。买房之初她就问原房主户口是不是迁走了,房主保证户口已经迁走了。古女士随即支付了房款,谁知办户口时发现上家的户口并没有迁走。古女士找到卖房人理论,卖房人却说那个户口也不是他的,他从别人手上买房时户口已经在上面了,他也没办法,古女士十分气愤却无计可施。

  省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解答: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一定要先了解一下房屋的户口状况,最好委托律师到公安局户政处去调查一下房屋内是否有户口,决不要轻信对方的空口许诺。如果房内有户口,一定要在合同中约定对方在交房前或过户前将户口迁出,否则应支付一定的违约金,或者约定留一部分房款,待户口迁出后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