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法院发出首份“离婚证明书”

09.03.2017  13:36

    互助县人民法院在家事审判方式及工作机制改革中,为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大胆创新,推出离婚案件证明书制度,并于近日向一起离婚案件当事人出具了首份《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离婚证明书》。

    2017年2月14日,原告李某某起诉被告段某某,请求法院判决离婚,2017年3月7日上午,互助法院依法审理了李某某诉段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离婚协议,法院依法作出了【(2017)青0223民初269号】民事调解书,并出具了【(2017)青0223民初269号】离婚证明书。

    离婚证明书的内容包括:法院名称及离婚证明书,案号,双方当事人身份,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判决书的案号,裁判文书发生法律效力的日期,兹证明李某某与段某某离婚的结语,具体年月日,加盖的院印。

    该院推出的“离婚证明书”制度,主要目的就是在社会活动中,充分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是互助法院推进家事审判改革的又一大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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