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十三五”时期统筹扶贫攻坚和小城镇建设的对策措施

10.04.2015  11:21

本项研究由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课题组承担。本文从分析我省扶贫开发和小城镇建设的现状与问题入手,深入研究了扶贫攻坚对消减贫困与小城镇建设的互动关系,提出了青海省“十三五”时期统筹扶贫攻坚和小城镇建设的战略构想、主要任务和政策建议。

一、扶贫开发和小城镇建设的现状与问题

(一)扶贫开发

现状:一是贫困人口大幅下降。二是扶贫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加强。三是重点扶贫县人民生活水平有所提升。三是城乡收入绝对差距还在扩大,而相对差距正在缩小。四是不断创新扶贫开发体制机制。

问题:一是贫困状况呈现整体性和民族性的特征。二是在生态与经济的双重压力下,贫困群体的返贫问题突出,稳定脱贫困难。三是生产生活方式落后,贫困人口分散,扶贫措施无法有效发挥作用。

(二)小城镇建设

现状:一是建制镇数量不断增加。二是经济结构有所调整。三是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四是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有所提升。

问题:一是小城镇布局分散,空间结构不合理。二是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滞后,产业发展水平不高。三是小城镇总体生态环境脆弱,基础设施薄弱。四是体制机制不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不足。

二、“十三五”扶贫攻坚和小城镇建设战略构想

(一)指导思想

按照“小城镇建设促进扶贫攻坚,扶贫攻坚带动小城镇建设”的战略构想,把推进小城镇建设作为扶贫攻坚的重要抓手,集中一部分扶贫资金用于加快小城镇建设;把提升小城镇吸纳贫困人口的能力,帮助贫困人口尽快实现脱贫致富作为首要任务;坚持政府主导,创新思维,更加注重转变小城镇的发展理念,更加注重增强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更加注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加注重解决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继续创新扶贫开发体制机制,确保扶贫开发措施发挥实效,推动形成贫困地区扶贫攻坚与小城镇统筹发展的良性互动机制。

(二)总体思路

一是将发展特色产业作为统筹扶贫攻坚和小城镇建设的重要途径。二是将提升小城镇集聚功能和公共服务共建共享作为统筹扶贫攻坚和小城镇建设的主攻方向。三是将推进异地扶贫搬迁作为统筹扶贫攻坚和小城镇建设的重要助力。四是以促进政策体系创新为统筹扶贫攻坚和小城镇建设的突破口。

三、主要任务

(一)东部地区

一是巩固前阶段扶贫成果,进一步将扶贫强农惠农政策向小城镇倾斜。二是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增强重点乡镇对扶贫攻坚的支撑能力。三是以促进农村人口进入城镇稳定就业并定居为中心,支持小城镇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四是以积极融入西宁都市圈为主要途径,继续加大小城镇建设力度。五是突出青藏铁路对扶贫攻坚和小城镇的带动作用。

(二)柴达木地区

一是加大工业反哺农业、统筹城乡发展的力度。二是继续加强绿洲生态保护与建设。四是优先发展一些条件较好的重点镇。

(三)环青海湖地区

一是将游牧民扶贫定居与小城镇建设紧密结合。二是加大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三是加快畜牧业产业化,发展民营经济。四是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

(四)三江源地区

一是把生态型小城镇建设与生态移民、扶贫开发有机地结合起来。二是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将补偿资金用于统筹扶贫开发和小城镇建设。三是构建小城镇生态产业体系。四是推进城镇综合服务体系建设。

四、政策建议

一是建立规划统筹与融合机制。二是开展统筹扶贫攻坚与小城镇建设试点。三是建立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四是创新用地协调机制。五是创新多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六是创新考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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