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十二五”省级政府防沙治沙期末综合考核自查工作的通知

08.12.2015  16:22

海西州、海南州、海北州、黄南州、玉树州、果洛州林业(环境保护)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省级政府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国办发〔2009〕29号)和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印发的《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二五”省级政府防沙治沙目标责任期末综合考核自查工作的通知》(办沙字〔2015〕188号)要求,2016年上半年国家林业局将开展“十二五”省级政府防沙治沙目标责任期末综合考核工作,为此,请各州林业局尽快向州级人民政府汇报,同时按照《考核办法》的要求,对照已签订的《青海省“十二五”防沙治沙目标责任书》,组织对本州防沙治沙任务完成情况和各项防治措施、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认真开展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报告还应包括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以及“十三五”防沙治沙思路等内容,于2015年12月20日前报厅造林处。

联系人:魏登贤0971—6365022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青海省林业厅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