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组织开展“5·12”交通建设工程隐患治理督查工作

16.05.2018  23:24
    为深入推进省厅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强化交通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监管。5月14至15日,厅安监处会同交通质监站组织相关建设单位组成两个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分别对扎麻隆至倒淌河改扩建工程等四个公路建设项目的“5·12”安全隐患排查活动进行了专项督查。
    此次督查,重点对参建单位“5·12”安全隐患排查日活动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桥隧安全关键部位、通车施工路段施工风险和隐患情况进行了检查。督查组对各建设、监理及施工单位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进行隐患治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检查发现个别通车施工路段缺少相关警示标志;个别在建隧道内通风较差,照明不充足,隧道内排水设施不完善,施工单位未进行隧道施工风险告知;施工临边防护设施不完善,消防设施配备不足等问题及时向各建设、监理及施工单位进行了通报。并针对督查发现问题提出了下步工作要求,一是对风险识别不及时,隐患排查不到位,整改不及时的施工标段责令停工整改和挂牌督办。二是各参建单位要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为核心,施工过程以风险防控无死角、事故隐患零容忍、安全防护全方位为目标,积极营造平安工程建设的良好氛围。三是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提升安全生产整体预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