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会

12.06.2017  23:27
    6月9日上午,省厅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召开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会。
    会上,省高管局、建管局、收费处、交投公司、铁投公司等单位对近期生态环境保护整改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进行了汇报,其他参会单位对近期生态环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厅科技处对《2017年青海省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保工作要点》进行了解读,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生态环保重点工作任务。
    张铁军副厅长充分肯定了近期整改取得的成效,要求各单位继续做好生态环保工作。并对下一步做好生态环保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在整改阶段,厅属各单位、各处室要高度重视,深刻领会生态环保督察工作对交通运输行业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推进生态环保措施的落实,形成“一岗双责”“党政同责”“人人有责”的制度,站在讲大局、讲政治的高度,全力做好问题整改工作,认真总结整改过程中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二是在迎检阶段,全力以赴做好迎接环保督察工作,积极备战,认真梳理省委省政府第三度督察组提出的九大问题和自查发现的环境问题,各单位和当地政府要及时协调沟通,认真做好生态修复、大气污染防治、环保手续办理等相关工作和路域环境整治各项工作。各建设单位、项目办要结合省厅编制应急预案要求,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加强对建设项目服务区、收费站、锅炉改造、污水处理等方面清洁能源的运用,加强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情况,确保能按时开工建设,做到全面排查、全力整改。保持积极心态应对检查,对督察中查出的问题,不回避、不躲避,要勇于担当,积极整改。通过督察进一步提升对生态环保工作的认识,我省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保工作要向中央环保要求看齐,要向习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扎扎实实”环保要求看齐,要向省委省政府的环保要求看齐,以更高的标准提升交通生态环保的工作水平。三是在督察阶段,扎扎实实做好在建项目生态环保工作,逐一做好环评批复落实情况,更好的将环评批复、环保文件等相关要求落实到项目设计和施工中。加强环保监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理机构,确保环保监理落实到位,可考虑试点开展“环保管家”服务,发挥好环境监理作用。加强现场环保工作,加强对现场施工重油拌合站、燃煤锅炉等整改工作,确保在督察期间全面整改完成,不留死角。严格落实责任制,要把《生态环保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责任到人,形成有力抓手,更好开展生态环保整改工作。各单位、各处室要认认真真、全力以赴迎接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全行业要形成人人参与、上下联动、层层注力的良好氛围,全面做好我省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为顺利通过中央督察检查而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