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家成了冤家

14.06.2019  09:50

  青海新闻网·青海新闻客户端讯 夫妻矛盾引发两亲家互殴,导致3人被行拘,一人被罚款。这是发生在海东市平安区洪水泉乡沟滩村的一场闹剧,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妻子出走

  刘红梅是洪水泉乡沟滩村人,几年前,她和马永清结婚并育有一双儿女,生活中偶尔吵吵闹闹,但刘红梅和婆家人相处得还算融洽。但今年3月的一天,发生了一件事,彻底让刘红梅对丈夫死了心。

  当日,刘红梅去驾校练车,晚回家几个小时。在家等她的马永清见妻子刘红梅迟迟不归,便到驾校找她,同期的学员告知其刘红梅早已离开。马永清扫兴地回了家,没过多久刘红梅回到家,说搭乘了教练的车去其他地方练车。

  因为这件小事,马永清怀疑刘红梅和教练有染,两人大吵起来。无论刘红梅怎么解释,马永清就是不相信,甚至口出污言秽语大骂刘红梅。

  第二天,刘红梅收拾行李离开了婆家。

   心生一计

  刘红梅的离家出走,让马永清惆怅不已,因为一双年幼的儿女无人照看。就在这时,马永清和他父母心生一计,将孩子“扔”到刘红梅的娘家。

  今年4月上旬,平安区公安局洪水泉派出所民警接到沟滩村村民刘思辉报警称:“有人在我家门口‘扔’下两个孩子。”民警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情况,经过详细询问得知,原来,刘思辉是刘红梅的父亲,这两个孩子也就是他的外孙和外孙女,是马永清和他的父母“扔”到他家门口的。刘思辉认为,这一双儿女是马永清的孩子,理应由马永清一家抚养,“扔”到他家门口算怎么回事?刘思辉气愤不已。

  通过民警协调,一双儿女暂时由刘思辉家抚养。孩子“扔”了,马永清专心开始寻找刘红梅的下落,经多方打听,刘红梅在广东省广州市一家工厂打工。于是,马永清打电话给刘思辉,让刘思辉前往广东将女儿刘红梅接回。

  刘思辉和妻子一听有了女儿的下落,立刻买了火车票赶赴广州。然而,当他们到达女儿所在的工厂时,女儿的同事告诉他们,刘红梅前几天就离开了这里。刘思辉和妻子伤心不已,原以为有了女儿的下落,没想到女儿却又不在此处。

  随后,刘思辉又经过多方打听得知,女儿已经回到平安。于是,刘思辉和妻子又赶回平安。

   亲家互殴

  见到久未谋面的女儿,刘思辉和妻子很是欢喜。就在这时,马永清得知妻子回来,便催促父母去和刘红梅一家商谈。

  4月24日,马永清的父亲马玉柱和母亲张海霞赶到了刘思辉的家中商量儿女之事。但刘红梅坚决表示,自己不愿意和他们的儿子马永清继续生活。没能带儿媳妇回家,马玉柱骂骂咧咧起身离开。

  马玉柱准备开车走时,看见儿媳妇刘红梅跟了过来,正在气头上的马玉柱将车钥匙砸在刘红梅身上。刘红梅看见公公这样对她,也急了,将钥匙捡起来扔到了路边的沟渠里。

  一看这场景,婆婆张海霞觉得儿媳妇刘红梅目无尊长,冲上来撕扯刘红梅。撕打过程中,刘红梅咬伤了张海霞的右侧大腿,张海霞拔下几撮刘红梅的头发。看见女儿被打,刘思辉也怒不可遏,拿起旁边的铁锹,朝着张海霞的背部拍打下去。

  周围的村民见状,立刻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平安区公安局洪水泉派出所民警接警后快速赶到现场,将刘红梅等人带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4人受罚

  民警调查得知,除了马玉柱外,其他人均不同程度受伤。经青海警官职业司法学院鉴定中心鉴定,张海霞的伤情构成轻微伤。洪水泉派出所民警告诉记者,平安区公安局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了违法行为人:

  马玉柱被罚款300元。

  张海霞因欧打他人被行政拘留6日并处罚款200元。

  刘红梅因故意伤害他人被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200元。

  刘思辉因故意伤害被行政拘留4日。

  近日,记者在平安区看守所见到了刘红梅。刘红梅告诉记者,那天打架,她确实是着急不小心把婆婆咬伤了,被行政拘留后,看守所民警也给她讲解了相关法律知识。出看守所后,会和婆婆一家协商,即使协商不了,也要到法院去解决。这次事件她已经受到了教训,她表示,今后发生任何问题都要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文中人名为化名)

   【记者感言】

  两个陌生人成为一家人是缘分。既然如此,为什么有了问题,非要用互殴的方式解决,不仅伤了和气,还进了看守所。

  有情人终成眷属,从“成眷属”到白头,也需要两个人、两个家庭互相包容。希望已婚人士遇到婚姻中的问题,调整心态,换位思考,及时和对方沟通。只有夫妻双方互相理解,互相尊重,懂得经营婚姻,日子才能过得和和美美。

   【律师说法】

  青海同光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群告诉记者,打架斗殴既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也是一种违法行为。打架斗殴一旦发生,即对一定的社会关系或社会秩序带来破坏,并要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除此之外,打架斗殴情节严重,还可能涉及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甚至故意杀人罪。

  本案的起因是小两口的婚姻问题,引发亲家之间打架斗殴,所幸双方伤势较轻,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今后,无论做任何事情都要克制自己的情绪,凡事以商量为主,切不可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