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宁市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领导小组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的通知

13.05.2015  11:08

各区县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西宁市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西宁市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5年3月27日(代)

西宁市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领导小组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

  西宁市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研究制订全市1%人口抽样调查的重大事项;进行全市范围内的人口调查宣传动员;负责调查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
   一、职责分工
  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不仅需要广大居民的大力支持,也需要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总的原则是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圆满完成西宁市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为市委、市政府制定宏观政策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决策依据。按照各部门的职能,分工如下:
  市统计局负责人口抽样调查的日常工作,并全面负责调查的专业技术工作。组织开展调查数据的审核、数据处理和上报,指导全市调查员和调查指导员的选调和培训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做好事后质量抽查及数据开发应用等工作。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做好调查方案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实施的衔接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提供户籍人口、流动人口等信息资料并指导各区县公安机关做好调查现场登记工作。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协调提供出生人口的相关信息,配合开展查准出生人口方面的工作;负责协调提供新生儿和死亡人口基础信息资料,做好核准出生人口和死亡人口方面的协调配合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做好新闻宣传以及新闻媒体的组织协调,组织报刊、广播、电视媒体及时宣传报道调查的相关信息;市文化广播电视台配合做好宣传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行政区划方面的协调配合工作,提供调查所需各级行政区划资料,协调提供相关火化人口基础资料。
  市财政局负责本级调查经费的保障工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提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和户口寄挂信息资料。
  市工商局负责协调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配合入户调查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做好各类院校教职员工,学生的宣传动员工作,负责提供各区县各类学校在校学生数,以及协助做好抽中校区的调查工作。
  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负责做好宗教场所宗教人士的宣传动员工作,负责提供各级从事宗教活动场所数及人数。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做好协调建筑工地的流动人员的调查工作。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负责协调物业管理部门积极配合支持现场入户调查工作,特别是高档社区的现场入户调查登记工作。
  各区县负责抽调调查员进行入户调查、编码、录入等工作。
   二、工作要求
  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是了解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人口信息变化情况的一次重要调查,调查信息资料是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基础资料。此次调查涉及面较广、技术要求高、难度大,各区县、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高度重视,切实做好调查的各项工作,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完成。
  (一)严格依法调查。本次调查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开展调查,依法及时收集、审核、处理和上报调查资料。按照法律规定,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二)落实工作经费。市财政局要根据调查工作的需要,安排落实调查工作经费,并列入2015年度财政预算,按时足额拨付到位。
  (三)加强调查宣传。各区县、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根据调查工作的需要,组织开展调查目的意义和调查方式等方面的宣传。特别是在调查区域要采用形式多样的方式开展宣传,积极引导调查对象配合支持和参与调查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调查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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