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人因醉酒驾驶被起诉

04.04.2017  06:29

  青海新闻网讯 4月1日,记者从城中检察院获悉,近两年来,城中区检察院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危险驾驶案件85件85人,全部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

  案例一:2015年9月12日21时10分许,驾驶人季某某醉酒后驾驶青B牌小轿车,沿南川东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青海二机处时,与由西向东驾驶的青A牌小客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警方将季某某带至医院进行血样检验,经检验季某某的血样中检出乙醇,含量为359mg/100ml。

  案例二:2016年1月28日13时30分许,驾驶人周某某酒后驾驶青A牌轿车沿西宁市城中区南大街由北向南行驶至一公交车站时,将由西向东在人行横道内行走的行人汪某某撞倒致伤,造成汪某某轻伤二级。警方将周某某带至医院进行血样检验,经检验周某某的血样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91mg/100ml。

  案例三:2017年2月8日18时许,驾驶人李某某无证且酒后驾驶青A面包车沿昆仑中路由东向西行驶至管理站高架桥时,与同向行驶的由黄某某驾驶的陕A牌小客车相撞,致两车受损。警方带其医院抽取血样送检,经检验,李某某血液中含有乙醇成分,含量为297mg/100ml。

  就上述案例而言,季某某酒驾造成交通事故、周某某酒驾致人轻伤二级、李某某无证且酒驾引发交通事故,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构成危险驾驶罪,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依法对三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