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大常委会举办水土保持法制讲座

30.09.2015  12:27

      9月25日省人大常委会在西宁举办了第十五次水土保持法制专题讲座, 邀请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副主任、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姜德文作了题为《水土流失防治及法制对策》的专题讲座。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穆东升、昂毛、曹文虎、马伟、曹宏全程参加,省政府副省长严金海,省人大秘书长蔡德贵,省检察院检察长王晓勇,以及人大常委会委员、列席人员和常委会机关干部参加并听取了讲座。

      此次讲座是省人大为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水土保持法》,加快我省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提升全省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水平而专门举办的水土保持专题讲座,讲座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了讲解。

      第一,全方位深刻剖析了水土流失影响和危害。 利用详实的数据和直观的影像,围绕粮食安全、防洪安全、饮水安全、生态安全、社会经济发展五个方面,淋漓尽致地展示了一幕幕触目惊心的水土流失性危害,对水土流失危害做了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剖析。通过水土流失现象的分析,进一步指出“水土流失是各类生态退化问题的集中反映,抓住水土流失防治问题就抓住了生态建设的关键” 这一本质性问题。对水土流失现状和防治经验做了论述性讲解,详尽地展示出了水土保持工作路径。

      第二,多角度阐释了水土流失新情况与新要求。 阐明了伴随社会进步,工业化、城镇化过程加剧了新的水土流失,水土流失防治“阵地”已有所演变,流失问题已由过去的山丘区、农牧区逐渐扩展到平原、城市和基础设施建设区、资源开发区等地区,呈现出逐渐扩大化的趋势。指出资源开发强度大,粗放式、无节制地过度开发,导致环境问题不断凸显。提出要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必须妥善处理国家生态建设、区域社会发展与当地群众增加经济收入三者需求的关系,统筹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把生态文明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

      第三,提出了水土流失防治的法制对策与建议。 提出全社会必须清醒认识到保护水资源、生态环境是基本国策,动摇不得。提出必须认识到防治水土流失,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公益性的任务,任重而道远。提出“五个必须”。即必须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强化规划指导;必须贯彻保护优先方针,落实预防措施;必须积极开展综合治理,减轻流失危害;必须明确监测监督职责,社会公众参与;必须细化违法违规责任,形成法治环境。

      姜教授鞭辟入里的分析,切实可行的举措,为青海省今后进一步做好水土保持法制工作提供了思路。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动员各方力量参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一定能够把水土保持工作推向新的更高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