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人拿到逾期交房违约金

23.02.2016  08:36

  青海新闻网讯 “没想到真没想到,你们仅用十几天的时间,就让我们拿到了近3年都没要回来的违约金,真的感谢你们。”近日,唐先生等11人拿到执行案款,对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表达着谢意。

  2011年3月,唐先生等11人与西宁一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位于省城某小区住房各一套。唐先生等11人按合同约定交付了房款,但房产公司违反合同约定,逾期交付房屋,经双方协商赔偿违约金无果诉至法院。

  随后,经城西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西宁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唐先生等11人逾期交房违约金28万余元。但该公司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今年1月14日,唐先生等11人申请法院尽快强制该公司给付迟延交付房屋违约金28万余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城西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在办案法官的积极努力下,被执行人将逾期交房违约金拿到法院,支付给唐先生等1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