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为百姓 化解纠纷促稳定 诉调对接新模式 民族团结促和谐

14.08.2019  21:56




        2019年8月8日,青海省委政法委社会基层处处长魏云涛一行数人在海南州委政法委副书记官却、共和县委政法委李秉福同志的陪同下,莅临共和县人民法院人民调解中心视察指导工作。共和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杨涛同志及调解中心工作人员分别介绍了人民调解中心自成立以来工作情况和运行模式、主要做法、工作成效、未来发展等情况。省委政法委领导充分肯定、高度评价了共和县人民调解中心成立以来的工作。

        一、“人民调解”在创新中茁壮成长。自调解中心正式挂牌成立以来,在共和县委、县政府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下,认真履职、勇于担当,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着力提升调解能力,积极推进“诉调对接工作”规范化和常态化,有效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纠纷。对于尚未诉讼立案的纠纷,经当事人申请后,根据具体纠纷类型,由人民调解员在法官的指导下开展调解工作。对于已经立案的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委托调解中心进行调解。另一方面,将调解工作贯穿诉讼的全过程,树立“在准备中调解,在调解中准备”的理念,以最终调解成功为目的,真正实现人民调解和诉讼的有序衔接。现“人民调解工作”已成为全院审判工作的最大工作亮点,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显著。

        二、“人民调解”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人民调解中心采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诉中调解和诉后回访等多种调解手段,有效化解了各类社会矛盾,并且通过“以案释法”,宣传法制引导群众,树立法制观念,增强维权意识。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基层人民群众诉累和法院民事审判负担,又发挥了它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重要作用,促进了家庭温暖、邻里和睦、民族团结、社会和谐,为推进法治共和建设提供了司法保障。

        三、“人民调解”为促民族团结锦上添花。对于一些由于民风民俗而引发的纠纷,调解员主动运用藏汉双语以“维护民族团结”为宗旨,以“着力化解矛盾”为主线,从感情上接近或融入群众,用群众听得懂、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方式调解案件,使当事人从不冷静不理智的状态回归到平和理智的状态,缓解了矛盾的进一步激化,促使当事人自我反省接受调解或者撤诉息诉。进一步提升了调解质量和效率,促进了民族团结,实现了公正司法为民、案结事了人和、社会和谐稳定的三赢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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