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人民调解员协会连续四年蝉联全国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26.12.2017  15:28

  青海新闻网讯 日前,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下发关于表彰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我省人民调解员协会和西宁市城北区司法局等14个县级司法局榜上有名,我省人民调解员协会已连续四年获得全国性表彰。

  近年来,我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调解员协会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大力开展人民调解宣传工作,进一步提升了人民调解工作社会影响力和群众知晓率。利用关键节点和专项宣传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人民调解法和相关法律知识,主动搭建与群众的联系平台。借助报刊的影响力开展宣传工作。提炼、选树人民调解工作亮点和人民调解先进典型,在《青海日报》《青海法制报》等报刊上刊发,人民调解工作日益受到广大群众的关注,并利用新媒体宣传推广人民调解工作。通过制作人民调解微电影、微信公众平台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引导广大群众遇到纠纷第一时间选择人民调解员。发挥《人民调解》杂志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的主阵地、主渠道作用,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人民调解员指导、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学习借鉴。

  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表彰的宣传工作先进集体有:青海省人民调解员协会、西宁市城北区司法局、西宁市城西区司法局、湟中县司法局、湟源县司法局、海东市乐都区司法局、海东市平安区司法局、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司法局、互助土族自治县司法局、门源回族自治县司法局、德令哈市司法局、都兰县司法局、格尔木市司法局、天峻县司法局、贵德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