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连法院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工作加强《人民陪审员法》学习力度

31.05.2018  16:27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于2018年4月27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施行。为了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加强《人民陪审员法》的宣传力度,强化人民陪审员的工作内容的认识,解决陪而不审的现象,最高院组织召开人陪审员法实施动员部署视频会议。

        5月29日,祁连法院组织部分人民陪审员参加最高院召开的人民陪审员法实施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同时邀请县人大、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司法局等相关单位同志参加,此次会议旨在以传达学习《人民陪审员法》精神为主,指导各级人民法院充分认识《人民陪审员法》施行的重要意义,提高法官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对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参审、培训、管理等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的公布实施是中国特色人民陪审员制度发展的最新成果,标志着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进入崭新的发展阶段,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件大事,也是保障公民民主权利、推进司法民主建设新的里程碑,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充分把握人民陪审员法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法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途径,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抓手,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会后,人民陪审员表示:通过学习,对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与义务、工作纪律、陪审职业道德等方面有了全面了解,人民陪审员做为不穿法袍的“法官”。根据法律规定,人民陪审员依法享有参加审判活动、独立发表意见、获得履职保障等权利。为了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更要提高自身知识水平、法律理论知识和审判实务基础,增强人民陪审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深发挥自身职能作用的理解,为更好地依法履职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