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512.8亿元构建覆盖预算编制执行全过程的盘活存量机制

25.11.2015  09:45

   我省财政着重从加快支出进度、加大收回力度、清理整顿银行账户、细化对接预算规划、加大考核问责等方面,积极构建覆盖预算编制执行全过程的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机制。今年至10月底,全省共盘活财政存量资金512.8亿元。

  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年初以来,省财政采取提前预拨、垫付资金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全力确保财政支出均衡、匀速增长。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实时查询和监控单位结余及账户资金,有针对性地督促部门加快支出。督促预算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资金一旦下达就能实际使用,形成实际支出。定期将各预算部门结余结转资金盘活情况及存在问题上报,督促部门加快工作进度。

  加大存量资金收回力度。督导各地、各部门分类做好结余结转资金的收回工作,对预算部门项目净结余、2013年及以前年度结转资金、超2个月未报采购计划的额度,以及收回部门存量资金再次下达到年底仍未支出的资金一律收回同级财政。同时,对确认属于已无法支出或已不需要支出的,以及预计年底可能形成较多结转结余资金的项目,采取调整支出、压减拨款等措施,减少资金沉淀。

  清理整顿预算部门银行账户。会同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对省级部门的银行账户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凡不符合《青海省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规定设置的银行账户全部撤销。同时,将省级全额拨款的预算部门2015年利息收入及以前年度账面挂账利息,全部作为非税收入收缴到省级国库,以后年度按季度定期上缴省财政,从制度上堵塞预算部门存款获利空间。

  加大考核问责力度。对年终存量资金规模大的地区视情扣减2016年度转移支付;对年底存量资金数额较大的部门在核定2016年部门预算时按一定比例调减公用经费预算安排。同时,在年底按10%收缴其存量资额统筹安排。

  科学编制预算规划。结合当前编制的2016年部门预算,对当年不能形成实际支出的项目一律不再编入预算,对跨年度项目,按年度施工量分年纳入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