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西宁市中考中招政策出台

20.05.2015  14:04

  ●公办普通高中计划招生6518名●三所示范高中面向三县考生各招录1个班●特长生升学成绩不得低于所报志愿学校录取线下50分●五类人群可获照顾加分

  5月19日,西宁市今年中考中招政策出台,整体呈现“四调整,二加大,一规范”的特点。据了解,今年,西宁市城区11574名初中毕业生将参加6月17日至19日的中考,其中,今年公办普通高中计划招生6518名,社会力量学校计划招生750名,职业学校(院)计划招生4306名。

   ★四调整★

  调整一:调整学校布点

  今年陆续有7所学校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并将投入使用,为西宁市教育布局调整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此次,学校布点的调整将使得西宁城区学校与城市发展相适应。

  通过布局调整,在西宁每个城区都设置1至2所示范性高中和普通高中,使学校布点趋于合理。

  调整二:调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随着西宁市示范性高中迁建项目的完成,优质教育资源总量大幅提升。2015年示范高中拟增加招生542人,较去年提高2.4%。

  全国将于2017年全部进入高考制度改革,为主动适应新高考实行选课制和走班制要求,2015年将缩减一批办学规模较小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调整示范高中招生范围,让农村学生也能享受与城市学生同样的优质教育。为了更好地落实国家支持农村教育事业发展的精神,满足农村学生上好学的要求,选择湟川中学、西宁五中、西宁十四中三所示范高中(具备食、宿、学条件),面向三县考生各招录1个班,进一步促进城乡一体化,体现更高层次的教育公平。

  调整三:调整示范高中招生录取方式

  今年将实施示范高中自主招生改革。它将有利于中考录取与高考录取方式的科学衔接,有利于推进“阳光招生”工作,有利于提高普通高中办学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学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

  中考招生分配小组根据高中招生计划、考生填报志愿、中考成绩,同时向各招生学校进行集中投档,各高中学校招生办登录“中招管理系统”进行网上自主录取。录取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由录取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调整四:调整体育考试分值

  今年体育中考的分值将由原来的30分提高到50分。其中,必考三项每项10分,选考两项每项10分,合计50分计入中考总成绩。为增加中考体育测评的准确性、公开性、透明性,减少人工测评失误的成分,今年将使用智能型电子设备进行测试。

   ★一个规范★

  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为支持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保护学生、家长的利益,今年将严格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工作。

  民办学校依据西宁市2015年招生计划,自主确定招生的范围、标准和方式,划定录取分数线,不得突破招生计划,同时严格执行国家“三限”(招录分数、班额、收费)政策。

   ★“三生计划”★

  “均衡生计划”:是指为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发挥招生政策对加强薄弱学校建设的导向作用,实行提取示范高中招生指标的50%定向分配给初中学校。均衡招生遵循自愿、择优原则,具有均衡生资格的考生在录取中根据考生的中考成绩、报考的均衡志愿,在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名额内,由高到低录取。被录取的均衡生升学成绩不得低于所报志愿学校录取线下50分。

  “特长生计划”:是指为促进学校办学传统和特色发展的需要,各高中均可结合各自办学传统和特色发展在学校计划招生数10%以内自主招收特长生。招收特长生的学校依据《西宁市高中阶段特长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将拟招生特长生的招生方案、考核录取标准、考核录取程序和拟录取结果上报西宁市中考招生办公室,经批复后方可实施,被录取的特长生升学成绩不得低于所报志愿学校录取线下50分。

  “三县生计划”:是指为了落实国家支持农村教育事业发展的精神,满足农村学生享受与城市学生同样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在西宁市城区具备食、宿、学条件的三所示范高中(湟川中学、西宁五中、西宁十四中)面向三县考生招录。三县教育局依据《西宁市示范高中招收三县学生实施办法》,本着考生自愿,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招生。(  陈俊)

   ★★相关新闻

   五类人群中考可获照顾加分

  今年,西宁市共有五类人群可获得照顾加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总成绩中加10分录取。

  ①因公致残军、警子女、烈士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考生;

  ②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考生;③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④少数民族考生;

  ⑤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村“两女户”考生。

  符合加分政策现役军人子女及因公致残军、警子女、烈士子女报名时,必须提供省级民政部门和军队师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及颁发的因公致残证原件和复印件;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要提供省归国华侨联谊会出具的证明,“台湾省籍”考生要提供省台湾同胞联谊会出具的证明;少数民族考生报名时,须提供户口簿原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村“两女户”须提供西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供的证明。照顾加分由西宁市考试院审核确定,并在西宁招考信息网公示。

   三所示范高中实现自主招生

  记者5月19日从西宁市教育局召开的中考中招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包括青海湟川中学、西宁五中和西宁十四中等三所具备食宿学条件的示范高中,将实施特长生、均衡生、统招生多种招生形式,同时进行集中投档,学校自主招生。局属示范高中面向三县考生进行招生,使农村学生也能享受与城市学生同样的优质教育。

  特长生。为促进学校办学传统和特色发展的需要,各高中均可根据各自办学传统和特色发展在学校计划招生数10%以内自主招收特长生。招收特长生的学校,于5月29日前,将拟招生的特长生考核招生方案上报市中考招生办公室,经批复后向社会公布,6月25日进行专业测试。各招生学校依据《西宁市高中阶段特长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自主招生,被录取的特长生升学成绩不得低于所报志愿学校录取分数线下50分。

  均衡生。为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发挥招生政策对加强薄弱学校建设的导向作用,今年继续实行提取示范高中招生指标的50%定向分配给初中学校。均衡招生遵循自愿、择优录取的原则。中考招生分配小组根据考生的中考成绩、报考的均衡志愿,同时向各示范高中招生学校进行集中投档,各示范高中招生办登录“中招管理系统”,依据《西宁市2015年城区初中学校均衡招生名额分配表》,进行网上自主录取。被录取的均衡生升学成绩不得低于所报志愿学校录取分数线下50分。

  统招生。由中考招生分配小组根据示范高中统招生计划、考生填报志愿、中考成绩,同时向各招生学校进行集中投档,各示范高中招生办登录“中招管理系统”进行网上自主录取。

  三县生。市教育局将制定《西宁市示范高中招收三县学生实施办法》,三县教育局依据此办法,结合学校招生计划、考生本人意愿、中考成绩进行择优录取,将拟招生名单和材料报市教育局核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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